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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关键环节,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不同于一般工业生产,具有单件产品投资多、规模大、工期长、现场施工、地点固定等特点,其交易行为贯穿生产全过程,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按初步设计做出的立项总概算,工程招标投标的标底和报价,工程建设承发包的合同价,依据施工图编制的设计和施工预算,直到竣工结算、决算,控制工程造价始终是建设各方关注的焦点。能否控制好工程造价,不仅关系到工程建设各方的经济利益,而且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产生长远影响。因此,必须抓住关键环节,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我国从80年代初开始逐步实行招标投标制度以来,先后在建设工程发包、机电设备进口、利用国外贷款等领域进行了推广。就工程建设领域而言,从多年的实践看,实行这一制度,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降低工程造价和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招投标规则,程序不够规范,各地做法不统一,与国际惯例也差异较大,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使得招投标制度的优越性大打折扣。
值得庆幸的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招标投标法》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二OOO年一月一日起正式施行。可以预计《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促进和保护公开、公平的竞争,加快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化进程,从而对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发挥重要作用。
当然,一部法律的实施,不可能解决该领域的所有问题,《招标投标法》同样如此,在当前的造价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片面的认识,比如笔者曾多次听到某单位领导这样说:“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工程造价的控制简单多了,通过招标选择报价最低的承包单位一次包死就行了,合同不必留活口,也不必要再搞什么造价控制了”。我认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只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手段之一,并不能完全取代工程造价控制,还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研究科学决策,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造价控制必须从源头抓起。据分析,影响造价程度最大的是投资决策和初步设计阶段,其影响程度为75~95%;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程度为35~75%;施工阶段影响程度为5~35%。因此,做好前期工作是控制造价的第一关。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决策的依据。在投资决策前,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分析比较,效果测算,并提出投资可行性评价和项目建设方案,是国际上通用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在我国由于建设项目立项要受审批权限的限制,而上项目,争投资仍是各地领导建立政绩的热点,一些地区和部门为了争上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弄虚作假的问题非常严重,为了能够立项随意,调整概算和故意漏项,致使投资决策失误的现象屡见不鲜。要提高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量和水平,不仅要加强有关中介和研究机构的管理,使之对其出具的报告负法律责任,更重要的是要抓紧建立投资、建设、经营责任集于一体的业主负责制,使投资决策与业主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约束机制。
投资决策做出后,控制造价的关键就在于设计。通过设计招标投标,进行多方案比选,是优化设计控制造价的重要环节。要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促使设计单位努力提高设计水平,拿出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设计方案参加投标。通过科学论证和评比择优,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失误和浪费。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是技术与经济相结合,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力求做到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造价的观念渗透到技术设计的全过程。
要坚决改变轻前期,重后期,草率决策,仓促上马的错误做法,深入研究,科学论证,精打细算,慎重决策,舍得对前期工作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力争以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大的效益。
二、精心设计,严格审查,努力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
加强设计阶段的管理,努力提高设计水平,使投资概算成为施工图设计的硬性约束,才能实现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目前,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经济性往往考虑不足,只关注技术安全,设计过于保守,造成不应有的浪费。对于建设单位来说,一定要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并明确要求实行限额设计,把概算控制和设计质量要求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限额设计,就是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努力提高设计人员素质,增强经济意识,尽量掌握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在保证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把工程造价控制在概算以内。
随着施工图审查制度的实行,应当把设计预算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审查,对于超概算的设计文件应要求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调整或重新设计,真正做到工程造价的事先控制。
三、公开招标、公正评标,为建设项目实施打好基础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一是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是确定建设工程价格(即中标单位的报价),这种先定价格后出产品的交易方式,是建设工程所特有的。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由于采取合理低价中标的方式选定队伍,加上队伍大于任务的激烈竞争,发包单位压级压价的问题非常突出,赢利是企业经营的目的,低于合理价格和中标必然导致偷工减料和工程质量下降。而高于合理价格中标,未必产生高质量的工程。因此,招标单位制定的标底应当准确反映合理中标价格,并据此优先选择参加投标的实力强、质量高、信誉好的企业,以真正体现自主报价,平等竞争、科学择优的原则。合同价应尽量一次包死,强化造价政策约束作用和建设各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为了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以内,避免发包单位随意压价,标底的制定必须委托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介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评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和社会监督,确保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发挥建设监理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重要作用
监理单位作为与建设单位、承包商地位平等的市场主体,以其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具有监督、协调、控制等重要作用。在设计阶段,可以用技术经济方法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概预算。在施工阶段,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督促承发包双方严格执行合同,审查设计变更,签署工程付款凭证。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成为业主的全权代表,业主要把监督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的责任全面落实到监理单位,没有项目总监的审定工程款不能支付,让第一线的监理人员能够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进行有效控制。这是至关重要的。
五、规范管理,加强核算,做好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加强施工阶段的管理,首先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开工条件,资金不到位的项目决不允许开工,防止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造成工程款大量拖欠,延误工期和影响质量。其次要严格审查设计变更,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设计内容,提高设计标准。设计变更造成建设项目超概算的,必须经原设计概算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更改,避免工程造价失控。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关键,每一个环节出现漏洞都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造价。因此,能否择优选择施工和监理单位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目前,不仅要严防将建设项目非法分包和转包。在施工现场要建立起施工单位成本核算和监理单位全面监督的双控机制,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对投资大的材料和设备应公开招标采购,防止以权谋私者从中渔利。
六、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全程审计,把工程造价控制合理水平以内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编制专业化、审查社会化、审定主管化”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实行全过程监控,分阶段把关,项目法人负责的管理模式。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管理,事先控制和相互制约,工程造价“三超”现象仍得不到有效控制。同时,工程预结算审定中以权谋私的问题屡见不鲜,工程造价中介机构行为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因此,对于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必须加强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不仅要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计,而且要对设计总概算进行审计,做到事先和事中控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选价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队伍素质,规范企业行为,为控制工程造价做出积极贡献。
本文作者:何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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