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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国地资源局
[概况]
乌海市国土资源局组建于2001年11月,是由乌海市土地管理局、乌海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合并成立的。下设三个国土资源分局,国土交易所、国土资源评估所、国土资源规划勘测设计院、土地储备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宣教科、土地利用科、地籍科、执法监察科、矿产开发科、规费征管科、规划测绘科技科、地质环境科、机关事务中心十个科室。主要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局长、党组书记:王俊林;
副局长:曹保全、贾晓光、于炳华
[公开办事程序]
(一)业务办理程序
由申请单位和个人提出用地、采(探)矿申请,我局(分局)依法进行受理、调查、勘查、审核、报批、公告、收费、办证。
土地使用证(所有手续齐备)5日内办理完结;
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以下矿产资源,自收到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划定矿区范围的决定。采矿登记申请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案件查处程序
根据群众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和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我局(分局)依法受理、立案、调查、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对于不立案的违法事件随时办,最短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对于立案查处的案件,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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