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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乌海市党政及企事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受市委组织部委托,从2月l
7日始至4月30日,市审计局将对l 4名县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此次列入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人防办、海区公安分局、市教师培训中心、市卫生职工中专、市中蒙医院、市防疫站、市公路工程公司、乌达区政府、乌达区委组织部、乌达区委办公室、乌达区政法委、乌达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l
4个单位的正职领导。
此次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负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通过审计,明确责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求高、难度大,为此市审计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方案,对一些单位进行了细致的审前调查,对审计小组的组成、审计时间、内容、程序、方法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审计报告的撰写格式、评价内容、评价范围、评价标准等均做了具体说明。并要求审计人员审计中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遵守《审计人员守则》、《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王双珍
王雪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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