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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出台审计公示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强化审计监督效果,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近日,乌海市审计局出台了审计公示制度,并由市政府领导批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执行。
审计公示制度是市审计局为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采
取的一项新举措。审计公示制度规定:审计机关将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公告公示、审计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程序、内容、结果、举报方式等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对审计处理、处罚意见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审计公示制度分为两部分:一是,审计进点公示,即对审计组在进驻被审计单位审计时对审计依据、审计单位(项目)名称、审计内容和范围;审计组长及审计成员;审计工作纪律和举报、廉政监督电话进行公示。二是,审计结果公示,即对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或经审计局局务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同意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内容进行公示。
该公示制度增大了对审计处理、处罚的透明度,不仅对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严重损失浪费问题及处理情况等事项进行公示,对模范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审计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财政、财务收支有关规定,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或拒绝、阻碍审计检查的行为,又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的行为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审计事项或审计结果都将向社会公示。
审计公示制度的实行是一把“双刃剑”,它体现的是一种双向约束机制,规范双方的行为,对推动我市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王双珍
王雪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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