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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设 机 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机要、调研、信息、信访、系统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印签的管理工作。
(二)文化艺术科
组织全市重大文化、文艺活动;指导团体的艺术创作及局属单位的业务建设;协调全市性艺术比赛和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艺术活动指导局直属单位和全市艺术单位业务建设;研究指导艺术团体改革工作。
(三)文化市场科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化市场的政策、法规、条例、办法,依法管理全市文化市场;指导市、区两级文化市场的建设和规划,负责文化市场项目的审批;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工作,拟订相应的强化管理措施;审批、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检查各级经营点的持证情况;开展指导组织实施“扫黄”、“打非”工作。
(四)文化业务培训科
负责各类文化业务人才和培训、教育,拟订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文化艺术,科研项目相关的科技成果审批、上报、推广的应用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劳动统计、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协作做好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工会、妇委会、计划生育、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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