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公安局海西分局、西卓子山分局、
海勃湾、乌达、海南公安分局
根据《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乌海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01年]27号)精神,乌海市公安局所属的乌海市公安局海西分局、西卓子山分局、海勃湾、乌达、海南公安分局,为乌海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受市公安局直接领导和管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核定如下:
一、五分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崐拟定各公安分局工作的政策,起草公安分局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辖区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辖区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辖区社会治崐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负责辖区侦察工作,协调处置对辖区有重大影响崐的案件、治安事件和骚乱。
4、依法查处辖区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进崐行治安、户政、出入境管理,负责对辖区国家机关、社会崐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崐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负责崐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6、负责公安分局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7、负责辖区消防工作和警卫工作。
8、负责全分局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崐干部;拟定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工作计划,监崐督落实情况;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负责公崐安分局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公安分局财务装备的管理及实崐施工作。
9、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各区政府和市公崐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海西分局、西卓子山分局分别核定7个科室:政工科、行政办、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巡警大队、刑警大队、户政科、法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