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配置、内设机构方案根据《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乌海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01〕27号)精神,中共乌海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措施,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搞好同民主党派的协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议,选拔培养民主党派代表人物。
(三)负责协调检查全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宗教活动管理,做好爱国宗教团体的人事安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以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以及代表人士;负责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港、澳、台胞及亲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推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统战系统属于市委管理的干部,对各区委统战部长提出任免意见和建议。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加强经济政策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调关系,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七)调查研究和反映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市统战理论研究和统战宣传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单位、大专院校、社团的统战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民主党派联合办公室工作。
(十)代管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十一)完成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统战部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部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和部内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信息、信访、督查、档案、会务、接待、党群、纪检、人事、机关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党外干部科
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对有关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党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联系高校、科研等单位的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对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联系、培养、推荐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意见。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市工商联工作,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联系和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系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的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支边和扶贫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负责并组织协调全市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研究和统战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统战工作部分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
(三)民族、宗教工作科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民族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乌海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挂乌海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检查了解各部门和各地区贯彻执行情况;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乌海市与台湾在各个领域交流与合作以及人员交往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对台宣传和与上层联络工作;指导对台经贸的有关工作,联系全市台资企业。负责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来访联络和定居台胞的团结、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海外“三胞”接待及亲属工作,推动同海外的民间交流与合作;协调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它有关团体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指导海外联谊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