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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水务局副局长郑永军就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行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40G/2021-0834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水务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7-12 17:56:25 公文时效: 有效
市水务局副局长郑永军就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行政策解读
作者:水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7月9日,乌海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闻发布会召开,向大家介绍我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安排。以下为市水务局副局长郑永军就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行的政策解读。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指示和关于内蒙古“量水而行”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严格“以水四定”的原则,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水资源刚性约束得到强化。一是建立了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实施了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措施,按年度将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区政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二是实行水资源用途管制,印发了《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水指标分配用途进行管控。将地下水可开采量分解细化到各区各用水行业,将黄河地表水指标分解到农业、生态和工业项目。三是持续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各区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公众监督。

       (二)优化水资源配置。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各工业园区均进行了规划水资源论证。下一步,我们将逐步推行区域水资源评估制度,进一步提升水资源论证效率。二是严格落实取水许可管理制度,从严核定许可水量,推行行业用水定额领跑标准,严控地下水源配置,优先批复利用中水、疏干水等非常规水源。工业生产可利用的中水、疏干水水量已基本批复到工业企业,做到了能用尽用、优水优用。三是全面实施计划用水管理,从严核定下达用水计划,加强用水统计,通过阶段性考核控制不合理增长。四是积极参与自治区实施的跨盟市水权转让项目,通过农业节水置换水指标解决工业企业用水问题。

       (三)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实施乌海市节水行动,着力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建成比例分别达到65%和34%。二是各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均通过水利部验收,在全自治区率先实现100%旗县建成率。三是工业企业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取用水全部达到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通用标准,部分达到先进标准。四是积极开展节水宣传,全社会节水惜水意识不断强化

       (四)形成节水工作合力。按照《乌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结合任务分工和职责,协调配合、各负其责,保障全市节水工作有序推进。其中:农牧部门负责组织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引导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工信部门组织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促进工业节水减排;住建部门和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建筑业、居民生活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节水;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推广生态灌溉节水技术,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树;公用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坚持“以水定需”的原则,引进智能化灌溉新技术,实现有效节水;其他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在各自领域内开展节水知识宣传、节水单位创建等工作,共同推进全社会节水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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