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校园安保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15-1002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校园安保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5-01-12 10:11: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校园安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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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教发〔2015〕1号

各区教体局、市直各单位:

为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四到位”。

2.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单位要严格单位内部管理,加强对单位和单位网络的巡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3.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的药品管理、煤气管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安全。

5.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实行“两会”期间涉稳情报信息日分析研判制和“零报告”制,全国“两会”期间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在每天17时负责上报,做到第一时间预警防范突发事件。

6.中小学、幼儿园在上下学期间,校园门要增设保安人员6—8人,做好校园安保工作。

7放假前,各学校要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同时召开家长会,告知每一位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坚决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8.春节和“两会”期间落实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处置和报告各种突发情况。

联系人:李婷婷  联系电话:399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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