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界定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18-1003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界定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8-03-09 08:01:5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有效期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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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我区即将推行教师资格认证国考和定期注册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涵[2017]67号)规定:“凡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均截止到2017年年底”。是指:2016年和2016年以前两科全部合格的考生。例如,某一考生2016年通过一科,2017年通过一科,则认定为是2017年两科全部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2018年资格认定。再如:某考生2016年通过一科,则在2018年可以参加另一科考试,如通过,则认定为是2018年两科全部合格的考生。

目前,2018年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考生可在5--12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在同时间到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指静脉采集和现场照相确认,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泰安小区南门东侧(凤凰岭东街25-6),联系电话:301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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