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旧城改造指挥部2002年旧城改造工作总结

    200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各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下,我们按照城管委的统一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有利于发展城市经济、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居住条件、有利于筹措改造开发资金为原则,以新华街和海河路两侧为改造重点,紧紧围绕招商、拆迁、建设三个关键环节开展各项工作。措施上不断创新,制度上不断完善。在被拆迁居民和相关单位的紧密配合下,引进市内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投资商12家投资旧城区改造,引进资金3.4亿,已完成投资1.83亿元。15个改造开发项目有14个如期开工建设,其中4个项目竣工交付使用。2001年开工建设的6个改造开发项目5个全部交付使用,1个部分竣工。旧城改造初见成效。
    一、广开渠道,招商引资
    政府对旧城改造政策的总体要求是“不取不予”。能否成功地招商引资,就成为旧城改造的关键。为此我们广开渠道,先后与近百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同程度进行了接触,在综合考虑开发企业的资金实力、开发资质、开发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后,择优选择了蒙西房地产公司等 开发企业和投资商12个,其中房地产企业9个(市外企业3个:蒙西房地产开发公司、鄂尔多斯市鑫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呼市兴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到位资金1.83亿元,其中:市外资金7307万元,占引进资金的40%。使我市的旧城区改造有了资金的保障。
   二、落实补偿政策,实现文明拆迁
    为做好拆迁工作,我们坚持“一个到位、一个规范、二个原则、三个目标、四个合法、五个公开”。“一个到位”是:拆迁补偿资金到位。一个规范是:拆迁过程涉及的各种合同协议文本规范。“两个原则”是:依法拆迁的原则和兼顾政府、开发企业和百姓三者利益的原则。“三个目标”是:做好新旧《条例》的衔接工作,实现依法拆迁、文明拆迁;拆迁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拆迁引发的群众上访数量;并且不能因拆迁工作影响旧城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实施。“四个合法”是:拆迁项目合法,拆迁主体合法,拆迁程序合法和补偿标准合法。“五个公开”是:公开拆迁法规政策、安置办法、安置补偿标准、办公时间和办公制度、工作人员身份。
拆迁工作从3月13日开始,截止7月31日基本结束。拆迁总占地面积 31万平方米,拆除居民住宅、办公楼、闲置厂房、库房、工业烟囱等总建筑面积12 .2万平方米。拓宽街路13条,增加道路面积3.7万平方米。共有被拆迁户887户(临街121户,非临街766 户),有880户签订了补偿协议,选择作价补偿的319户,选择回迁补偿的560户,回迁率为 63%,回迁总建筑面积 4.7 万平方米,回迁户均建筑面积87平方米。共支付拆迁安置补偿费4661 万元,其中:回迁补偿 2799万元;作价补偿 1676.4万元;搬迁奖励185.6 万元。户均补偿额5.3万元,每平方米平均补偿466元。其中:临街户户均补偿额8.7万元;非临街户户均补偿额 4.9万元。共申请行政裁决 32 户,占总户数的4 %;申请实行强制拆迁 7 户 ,其中5户自动搬迁,2户实行了强制拆迁。
    三、搞好协调服务,加快项目建设
    旧城改造的落脚点是建设,为了抓好项目建设,我们对每个建设项目都配备了联络员,实行专人负责,全方位服务制度。
    一是坚持规划是龙头。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由市规划局对新建小区制定控制性详规,开发企业根据用地及市场情况,制定修建性详规,报市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市建设项目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按照建设规范,力求体现城市文化,从提高城市品味的角度,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审,评审通过后,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
    二是给开发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制订了《乌海市旧城区改造办事指南》,明确了开发办事程序;构筑了“绿色通道”,建立一条龙服务体系,从前期的入户调查到方案报批、开发效益测算、用地和规划方案评审、施工图审查、开工手续办理,全程为开发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协调市内几家专业银行,给开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几家银行共提供住房按揭贷款 和流动资金贷款 5000多万元。
    三是由回迁户推举代表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四是要求开发企业对小区建设标准和回迁楼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措施做出公开承诺。
  五是严把户型设计关,反复征求被拆迁户意见,力求经济实用。
——2001年的6个旧城改造项目5个全部交付使用,1个部分竣工,竣工总建筑面积11.35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16亿元,已完成投资1.11亿元,占总投资的96%(市外企业完成 4996万元,占45%)。共新建房屋1065套,截止年末,已销售726套,销售率为68 %。其中:住宅 735套,已销售602套,销售率为82%;商用房 326 套,已销售120 套, 销售率为37 %。
——2002年的 15个改造开发项目新建面积37.7万平方米,有4个项目交付使用,竣工总建筑面积10.21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3.4亿元。已完成投资额1.83亿元,其中:拆迁费用5199万元;工程建设资金 10519万元;其它费用2543万元。共新建房屋2259 套,截止年末,已销售931套,销售率为41 %。其中:住宅1844套,已销售847套,销售率为46 %;商用房 415套,已销售84 套, 销售率为20%。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拆迁难度越来越大。根据各地拆迁工作的经验,拆迁二到三年后,各种矛盾逐步暴露,加之拆迁补偿工作也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因此,难迁户会越来越多。我市的拆迁工作已经进行了两年,明年难迁户也会越来越多,拆迁难度将进一步加大,这就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片警、被拆迁户所在单位一定要密切配合,以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2、招商引资越来越难。房地产开发特别是旧城改造,既要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还要支付建设资金,资金的一次性投入较大,因此,开发企业离不开金融部门的支持。房地产业发展较好的地区都有商业银行开发贷款和按揭贷款的强有力支持。从2002年的情况看,开发企业的融资渠道单一。加之房屋销售方面,我市居民主要是购买现房,期房预售不畅,资金回笼慢,开发风险增大,开发企业对项目的投资更加慎重,招商引资将会更难。
    3、特殊困难户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部分被拆迁户生活困难,拆迁后,不但买不起楼房,连买平房也很困难.这部分拆迁户的问题,光靠开发企业帮助和市场方法已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建议制定一些特殊政策,比如通过民政对低保户给予临时一次性补助,也可盖一些廉租房或经济适用住房。
    4、部分项目施工进度比计划缓慢。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开发企业资金相对紧张。付出了拆迁补偿费,建设资金就显得不足。二是个别手续审批时间过长,影响开工建设。
    5、开发企业担心房屋销售前景。实施旧城改造以来共新建房屋3324套,截止年末,已销售1657套,销售率为50 %。其中:住宅2579套,已销售1449套,销售率为56%;商用房 741套,销售204套, 销售率为28%。从销售情况看,一是居民住房消费还不够成熟,买现房的多,买期房的少,二是底店销售不畅。
    建议明年要进一步加大拆迁旧平房的力度,沿街的马路市场、马路工厂,沿街居民住宅改做食堂、商店和作坊的应停业,有碍街景市容的应予关闭拆迁改造,这样做既改变城市街景面貌,又可促进底店销售,繁荣城市第三产业。

乌海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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