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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乌海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餐饮业卫生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和防范食源性疾病愈来愈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市卫生局历来非常重视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积极探索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了我市食品卫生与安全。
一、“加大对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餐饮业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共同加大对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力度。严格审查现有餐饮业的经营卫生条件与资格,加强对餐(饮)具消毒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公共餐饮具卫生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采取自行消毒和集中消毒相结合的方法”。
市卫生局历来将食品卫生监管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在食品卫生监管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加大餐饮业监督执法力度,保证《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市、区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围绕餐饮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加强对食品从业单位的卫生许可、食品加工和储藏、餐具消毒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近两年开展了12次大规模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从业单位监督总次数34800户次,监督频次6.89次/户.年,超出规定监督频次2.89次/户.年;实施行政处罚1505户次,取缔非法食品摊贩426户。一是集中时间对中小饮食店、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点、烧烤店、食品摊点、集体食堂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及无证经营食品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三证”齐全、条件欠缺的,限期整改;对条件具备、“三证”不全的,限期补办;二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解决中小餐馆、烧烤店、饮食摊点存在的厨房面积过小、餐具消毒等卫生问题,加强对以上餐饮单位的技术指导,采取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他们改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合理规划布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规范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要求,严把准入关和卫生许可的发放关,对餐馆厨房面积小于8平方米,无上下水设施的坚决不予许可;四是今年5月,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家单位制定并下发了《乌海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试行)》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使我市的公共餐饮具卫生实行了统一管理。
二、“不断提高餐饮业卫生水平,要积极推进餐饮企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引进和吸收先进的厨房设施设备,提高企业经营的硬件条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带动企业经营条件和经营档次的全面提高,不断提高餐饮业卫生水平”。
近年来,市、区卫生监督机构把日常监督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解决餐饮业存在的卫生设施、经营的硬件条件等问题,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技术指导,采取监督管理与技术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他们改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合理规划布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规范和提高了餐饮业卫生管理。同时在全市的餐饮业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监管模式和运行机制。市、区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按餐饮业卫生许可、日常量化监督标准,逐一对3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业进行监督检查,按关键控制点和食品卫生管理的要求,对餐饮业的房屋布局、工艺流程、清洗消毒、加工烹饪,食品冷藏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标准的给予限期整改;对无力达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2006年6月23日在世纪元酒店,举行了全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授牌仪式。市政府副市长李新征、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的领导和餐饮单位等110名负责人参加了授牌仪式。为首批量化分级管理5家A级、15家B级、73家C级达标单位进行了授牌。截止目前,全市282户1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中,现有225家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1062户10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单位,有837家按照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评分要求进行了卫生许可审查和日常量化监督。
通过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我市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强公共餐饮具消毒管理。从事餐饮业经营的集体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所使用的进行餐饮具清洗和消毒。凡具备消毒条件的餐饮业主,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餐饮具的“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工作。凡没有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以及消毒不合格的餐饮业,提倡由专业消毒企业对其餐饮具进行集中消毒,确保所使用的餐饮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
1、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根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所有的集体和个人经营的餐饮业,必须建立健全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备专用的餐具清洗消毒设施,注明标识,并对清洗消毒的程序及具体时间作了明确规定。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今年5月,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家单位并下发了“《乌海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就加强公共餐饮用具消毒卫生有关事宜进行了要求:
一、星级宾馆以上的宾馆和饭店必须建立和完善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规范和完善消毒设备配置,设立专门的餐具清洗、消毒场所,指定专职消毒员和消毒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单位餐饮用具卫生消毒工作。所有餐饮用具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用具。
二、星级宾馆以外的各类饭店、小吃店、饮食摊点、快餐店、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等食品经营单位,不具备餐饮用具消毒设施、餐饮具不坚持消毒的或经餐饮用具消毒抽检不合格的,一律要求使用集中消毒餐饮用具。具有餐饮用具消毒设施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按餐饮用具消毒标准要求进行消毒。市区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共餐饮用具消毒的监督和监测,对公共餐饮用具不消毒或消毒不合格的食品经营单位,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餐饮用具消毒标准的责令其使用集中消毒餐饮用具,拒不执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四、“我市目前还没有一家正常营业的专业餐饮具消毒企业,仅有的一家专业公司由于没有配套的公共餐饮具消毒管理政策,也无法开展工作,建议给予政策支持,可以参照兰州市、银川市和包头市等城市出台的公共餐饮具消毒管理办法,使其能为我市创建“食品放心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目前,我市集中消毒餐具由蒙洁餐饮具消毒有限责任公司统一配送(仅有的一家),公司日消毒碗盘可达到2—3万只,四件套可达到5000—6000套,为加强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管理,保证餐(饮)具消毒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令[10])、《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结合乌海市实际,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家单位联合制定并下发了《乌海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试行)》。使我市的集中消毒餐具企业有了政策上的支持,走上了法制化管理。海勃湾区从5月开始在中小餐饮企业推广餐具集中消毒的“放心碗”,已经与45家餐饮单位签订了餐具集中消毒协议。相信不久的将来集中消毒餐具企业一定能为我市创建“食品放心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签发人:陈 君
联系人:何宏波
电 话:202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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