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卫复字〔2007〕2号


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委员的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康惠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婚检宣传,提高健康意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2006年7月26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市卫生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实施自愿免费婚前保健。并于2006年8月17日,在市妇幼保健院隆重举行了自愿免费婚前保健启动仪式。截止2006年5月底,共有161对新婚夫妇接受了婚前医学检查,检出疾病18人,对降低出生缺陷、减少致残率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分别在《乌海日报》、乌海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统一印制了《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材料》3万余份,通过民政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下发到适龄青年,制作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光盘,下发到各婚姻登记机构。还通过办板报、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婚检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声势。医务人员深入农区、社区进行一对一宣传。通过宣传,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婚育新人婚前保健的意识。
  我市的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上升缓慢。主要原因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认识上不去,缺少必要措施。如民政部门、计生部门在发放结婚证、准生证时无必要的制约手段等;二是海南区、乌达区因为路远不方便,进行检查时需要请假。今后,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力度。一是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婚检的必要性。充分利用报刊、电台、宣传资料、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通过走上街头、义诊、下乡巡回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启发和引导群众增强婚前医学检查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尊重生命—‘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二是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妇联、计生等部门应组织举办人口学校、新婚学校等,大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婚姻登记机构(民政部门)与医疗保健机构要通力合作,做好发动、解释工作;报纸、电视台、广播要开辟婚姻保健专栏,把婚检当作结婚者的自觉行为。同时,积极与各街道办事处协调,加大社区的宣传力度。三是要改进婚检工作,提高婚检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婚检机构要加强管理,努力克服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用优质服务增强婚检的吸引力,赢得群众的信任,进一步增强医生的责任意识和人文关怀。要把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有机统一起来,改善婚检设备和提高人员素质,在方便群众方面多想办法,提高群众满意度,以吸引群众婚检的自愿性。
  另外,您的第四条建议,我们向市政府反映您的建议,争取从婚检资金中划出一块,作为奖励基金。
  十分感谢你对婚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妇幼保健事业,为全市的母婴健康献言献策。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签发人:秦世福
  联系人:崔 智
  电 话:2028954




乌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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