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信息快报

第230期

乌海市卫生局主办                         2007年10月22日


海勃湾区提高农区合作医疗补偿标准



  为进一步满足农区参合居民的医疗保健需求,提高农区住院补偿标准,保障农区居民的健康,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海勃湾区提高了对农区参合居民的住院补偿标准。农区参合居民住院补偿的封顶线从15000元提高到25000元。在保证参合居民参合费用不变得前提下,市、区、乡三级医疗机构的参合补偿比例均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了10%。
  市级报销比例300-1000元从30%提到40%;1001-3000元从35%提高到45%;3001-5000元从40%提高到50%;5000元以上从45%提高到55%。
  区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200元-1000元从40%提高到50%;1001-3000元从45%提高到55%;3001-5000从50%提高到60%;5000元以上从55%提高到65%。
  乡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100元—1000元从50%提高到60%;1001-3000元从55%提高到65%;3001-5000从60%提高到70%;5000元以上从65%提高到75%。
  此外农区参合居民转外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由本市市级补偿标准的50%提高到60%。对连续两年未住院报销的农区参合居民免费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此次对提高农区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的提高,受到了广大农区居民的一致好评,有力的促进了农区居民的医疗卫生保障建设,缓解了农区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社会问题,为2008年农区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海勃湾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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