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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卫生监督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放射诊疗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为全市26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其中:2家符合放射诊疗许可条件并取得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其余放射诊疗许可正在申请、办理、审核验收中,预计在10月份全部完成。全市放射工作人员共有91人,其中:26家放射诊疗机构的88名放射工作人员办理了《放射工作人员证》并持证上岗,基本满足放射诊疗工作需要,85人佩戴了个人剂量剂,77人参加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26家放射诊疗机构制订了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且能严格按照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开展工作;26家放射诊疗机构共有放射诊疗设备45台,其中30台放射诊疗设备进行了质量控制检测,38台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进行了放射防护检测;26家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了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18家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受检者防护用品;25家机构的放射工作现场设置了辐射警示标志;24家制定了放射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检查中普遍出现小医疗机构受检者防护用品没有配备或配备不齐等问题对6家医疗机构作出了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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