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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执行2017版药品目录
发布时间:2017-11-22 17:23:50 作者:人社局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52号)、《关于做好新版药品目录切换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70号)文件精神,我市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2017版药品目录。

2017年版药品目录由凡例、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四部分组成。新版目录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西药、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新增339个,增幅约15.4%。新版目录的切换体现了“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政策思路,对工伤保险用药、儿童药、创新药、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和民族药予以重点考虑和支持。2017年版药品目录明显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保障范围,提高了用药保障水平,是党和政府不断提高群众医疗保障待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减轻广大参保人员目录外药品费用负担,有利于支持临床用药技术进步,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为了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于8月24日上午召开专项工作布置会,人社局副局长王进、医保科科长刘春义,医保局局长施大勇、副局长乔云等参加会议。会中医保局副局长乔云对此次药品目录切换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强调,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相关单位做好目录切换准备,确保切换后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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