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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政务失信服务举报
主题 关于京海城-家泰回迁户交房收费不合理的事宜
信件内容 回迁房涉及收费款项为,天然气初装费2600每户、暖气费19.68/平米、维修基金20元/平米、物业费1.5元/平米*12月、垃圾清运费简装3元/平米、门禁费、装修押金3000/户、装修电梯使用费300/户。 1、其中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第三条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 2、根据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根据乌海市关于《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第三十一条【服务和收费标准的评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41、社区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标准和治理要求,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物业服务人参与社区治理情况和物业管理状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未对居民进行公示
姓名 王*
添加时间 2022年11月19日
回复时间 2022-12-19 17:35:40
办理单位 乌海市海勃湾区房产和物业服务中心
办理状态 已完结
办理结果 我中心向群众的解释经过已经以WPS形式上传文字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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