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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事件投诉
主题 举报海勃湾区蒙西阳光丽舍A区以北建筑工地违法施工
信件内容 如题,现举报海勃湾区蒙西阳光丽舍A区以北建筑工地违法施工。自开始施工起连续数月违反法律规定,在非法时段连续施工产生建筑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产生活。且该建筑工地施工缺少政府相关部门许可公示,经劝阻、调节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该建筑规定系列举动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法律,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根据第八十八条第二项“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经本人在乌海市政府官网查询后,并未找到关于本市夜间时段的特别规定,故我市夜间时段应按照法律规定为: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的期间,长度为八小时。案涉建筑工地在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仍然施工并制造巨大建筑噪声,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根据第八十八条第三项“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蒙西阳光丽舍A区作为一个拥有23栋居民楼的较大小区,属于用于居住的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案涉建筑工地距离蒙西阳光丽舍A区仅有一行车道之宽,在距离用于居住的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附近施工,本更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时施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在确需施工的特殊情况下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并向周围居民公示。但该建筑工地并未遵守法律规定,除防疫需要全市静默的几天之外,自该工地7月开始施工以来,连续不断在夜间施工,且本人作为距离建筑工地较近的蒙西阳光丽舍A区23号楼居民,并未见过该工地就夜间超时施工向周围居民张贴有关部门的施工许可。 根据本人在乌海市政府官网查询可知,2022年7月20日已有居民向相关部门投诉过该工地夜间施工且无公示施工许可这一问题,但在这投诉后,该建筑工地并未停止夜间超时施工,也并未见向居民公示有关部门开具的有效力的施工许可,该工地的系列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应当根据该法第七十七条,由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恳请政府相关部门做出处理和答复。
姓名 郭**
添加时间 2022年11月03日
回复时间 2022-11-03 19:07:42
办理单位 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办理状态 已完结
办理结果 已报备并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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