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8月1日起 我市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 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发布时间:2021-08-02 10:22:08 作者:路静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优环境 强服务 促落实

  7月30日,记者从我市税务部门了解到,自今年8月1日起,我市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8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正式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上述申报表中的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8月1日起,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税种时,填写的已经是新启用的报表了。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纳税人在申报上述税种时,不需要独立填写多张申报表,而是在一张审报表上同时申报该税种及其附加税种。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海勃湾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秦丽春说。

  内蒙古可予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苗娟对简并税费带来的申报便利深有体会。“过去财务人员帮助企业申报税费时,不同税种必须填写独立的申报表。如今,税务部门将财产和行为税简并申报,又将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减少了申报次数、简化了申报材料、缩短了办税时间,方便快捷。”苗娟说。

  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是我市继6月1日起实现财产和行为税等10个税种合并申报后的又一简并税费新举措,是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的便民办税服务新亮点。 

关闭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汇雅书世界

乌海政府网 乌海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网站维护电话:0473-8992631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
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