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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好少年
发布时间:2019-12-16 11:23:49 作者:赵敖日格乐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上,9名“美德少年”受到了表彰。在他们中,有一名叫金泉的小学生。
   
    金泉是乌达区团结路小学五年级三班的学生。一天放学回家的途中,他在路边捡到了300元钱,在没有等到失主后,他把捡到的钱送到了派出所警察手里。
   
    300元钱对一个小学生来说不是个小数目,也许可以买不少玩具、零食或书籍等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是金泉没有把这笔钱据为己有,他是一个诚实的男孩。
   
    谈到为什么要把捡到的钱交给警察时,他说:“这笔钱我不能据为己有,这是别人的。老师和父母都教我要拾金不昧,不能将别人的钱据为己有。”
   
    金泉平时是一个非常懂事、好学的孩子,从小父母就用自己的言行对他进行品德教育:要尊重老师、尊重父母、尊重长辈、善待他人;做事要勤奋刻苦,养成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吃苦耐劳的习惯;要讲文明懂礼貌,更要堂堂正正做人,要诚实守信,捡到他人的东西要归还、乐于助人……
   
    上学后,老师们更给了他很多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学校,他待人真诚、乐于助人、热爱集体、积极进取,一直是老师和同学眼中的好学生,曾经获得过学校“勤奋好学之星”和“文明之星”的光荣称号。父母的言传身教和老师们良好的感染熏陶,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了一颗颗健康向上的种子。
   
    金泉正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拾金不昧的精神。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相信这将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崇德向善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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