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监管 保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1-04-08 09:33:57 作者:王颖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大对煤矿监管执法力度,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监察的制度,推进属地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实现了海南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按监管机制,井工煤矿确定了监管联系人和分管领导,每个生产井工煤矿派驻了2名驻矿安监员,监管室落实现场检查任务,保证日常监管的力度和密度。针对各矿安全管理、标准化等级、生产运行等实际,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时梳理分析每处煤矿主要安全风险、薄弱环节等情况,“一矿一策”重点监管,确保不安全不生产;分析安全管理、灾害程度、生产布局、装备工艺、标准化建设、人员素质等因素,明确监管重点,确定监管周期,编制阶段监管工作计划。同时,继续严管重罚,对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倒查煤矿企业矿级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0年,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及各矿安全生产状况,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机电提升为重点,加大监管检查的频次力度,适时开展“安全体检”“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和雨季三防”等专项检查;督促各矿及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驻矿值守,对重点部位、环节加强巡查监管;加大重点煤矿水、瓦斯等隐蔽灾害的整治力度,并通过制订“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百日攻坚”等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照检查内容逐矿开展了专项检查。

  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日常监管、全覆盖动态检查,推动持续达标提升。目前,海南区有一级标准化矿井1家,二级标准化矿井11家,三级标准化矿井3家。

  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倒查责任,倒逼企业知责、明责、尽责,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强化煤矿企业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建立重大灾害风险定期评估机制,督促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开展煤炭开采阶段性重大灾害风险评估,分析开采的可行性及灾害威胁程度,研究制定安全开采保障措施。

  区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将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作为安全基础工作的主线抓到位,贯穿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通过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危险防范能力、隐患排查能力。在积极推进“一优三减”,使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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