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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3所学校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0-01-14 11:16:21 作者:海南区 来源: 浏览次数:

  近日,自治区文明委授予乌海市第十八中学、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五小学、乌海市海南区西卓子山学校、乌海市海南区第一小学4所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近年来,乌海市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全面落实“六个好”标准,实现创建工作拔优提质。全市46所中小学校参与创建率100%,其中31所学校获得市级文明校园称号。

  一、注重机制健全,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

  发挥文明校园创建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将创建活动的目标定位到立德树人、关爱师生、服务教学上,加强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创建工作压力,实现育人水平的再提高。严格落实动态管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涉及存在“负面清单”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扎实有效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活动创新,打造创建品牌特色化。

  全市各中小学校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文明校园创建全过程,精心组织“我是小小石榴籽”、“百节思政课”、“争做文明有礼乌海人”等主题教育活动1000余场,参与师生6万余人。持续提升“蒙古小骏马”、“情满湖城”爱心志愿服务、传统文化特色校本课程等品牌活动效应,促使师生文明素养和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三、注重内涵滋养,激发创建内生动力。

  坚持贴近师生,以“三创建两评比”(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文明教师、文明学生评比)、“文明校园风采”展示等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强师工程、优秀教师评选等活动,培育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形成示范。加强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开展文明礼仪、文明餐桌、好少年评选等活动,真正让每名师生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四、注重环境优化,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各中小学校运用校训、校史、校徽等校园文化符号,激励师生共建文明校园。以开展“美丽校园”等活动为载体,全面做好校园环境净化、绿化、美化、靓化工作,依托“文明之窗”校园文化宣传阵地,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校园创建等主题内容;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和乌海教育、文明乌海等公众微信平台开设“文明校园行”等专题专栏,推送文明校园创建的动态信息,提高文明校园创建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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