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交出幸福民生“乌海答卷”——我市上半年民生保障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0-09-01 15:56:00 作者:赵晖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悠悠万事,民生为先。

  一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中之重。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我市奋力守牢民生保障线,不断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托底保障暖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

  越是面临困难,越要“兜”住最困难群体。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不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继续提高低保保障水平。今年,我市低保标准增加40元达到760元,列自治区第三位,提标补发工作已于5月底完成,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256.98万元。对低保对象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照不高于低保标准的30%比例提高补助水平,1月至6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624元。

  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我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低收入家庭财产认定标准,进一步提高救助精准性。全市现有特困供养人员245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343.6万元。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累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77.19万元。全市临时救助58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1.1万元。

  精准摸清兜底保障底数。民政部门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入户走访,开展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没有发现“错保”“漏保”“脱保”问题。结合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重病患者15户19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撑好群众“健康伞”

  “受疫情影响,我公司2月到4月被迫停业,员工工资发不出去,医疗保险更是无法按时缴纳。”近日,“90后”创业者吴晓磊告诉记者,幸好市医保局出台了延缴缓缴医疗保险的政策,让他在疫情期间的资金压力减轻不少。

  医疗保障是人民健康幸福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块“压舱石”。为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我市着力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无力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企业,施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渡过难关的底气。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申请缓缴的参保企业,缓缴期满后应足额补缴缓缴的医疗保险费。

  推行基本医疗应保尽保。截至7月底,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384300人。有力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范围。深化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改革,认真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工作,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实直接结算模式。从“4+7”试点到试点扩围,再到第二批集采,共57个药品,药价平均降幅达59.03%。

  全力开展疫情应对与救治保障。在疫情期间,我市为各医保定点医院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确保了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了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织密民生“保障网”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民力,民生关系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民生领域社会保障事业的有力支撑。我市持续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截至6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9233人、6057人、95965人、86645人。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全民参保扩面征缴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未参保企业抓参保、未参保人员抓入保、参保企业抓漏保、断缴人员抓续保、贫困人员抓代缴”五项举措,精准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全面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要求,建立疫情防控应急机制,积极推行网上经办、电话预约、数据共享等措施。开辟抗击疫情一线职工工伤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做好减免范围内已缴费企业单位部分退费工作,及时跟踪减免政策实施进展,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推进社保费“减、免、降、返、补”政策,缓解疫情对企业的冲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企稳岗。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减轻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负担1.95亿元,退还235户次企业已缴社保费480.89万元,全市177家困难企业享受援企稳岗政策,返还资金2039.94万元,惠及参保职工4.36万人,实现了企业降成本、市场增活力、民生有保障。

  我市高度重视人事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工程,统筹抓好人才引、育、用各环节工作。上半年,全市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65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02人,计划引进各类人才1725人,完成166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作,人才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

  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我市人社部门都把做好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力当好农民工的“娘家人”,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为契机,加大宣传贯彻力度,结合实际成立市根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专项组、农牧民工服务专项工作组,加强日常监管、动态监管和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形成监管有效、覆盖全域的工作格局。截至6月底,劳动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12件,结案12件,为29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14.201万元;调解协商解决工资拖欠问题55件,涉及劳动者382人,追发劳动者工资313.1万元。

  此外,我市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和扶贫资助政策,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符合条件且有参保意愿的385人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60周岁以上贫困人员69人全部领取待遇,实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针对性提供岗位推送等就业援助服务,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贫困劳动力63人,防止因疫情影响导致返贫致贫。市、区两级就业部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技能培训,按时推送培训信息,23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应培尽培。341名法定劳动年龄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除无劳动能力、无就业愿望和暂时退出劳动力市场204人,其余137人均已实现就业。

  民生工作有“温度”,百姓幸福才有“热度”。

  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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