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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6:12:48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1年,乌海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以赴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乌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专题听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做出批示,先后制定《乌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乌海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的落实方案》等文件,完善“建单挂账、定期调度、专班推进、督办落实”工作机制,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等10项内容调度督查9次,专题调研4次,形成调研报告4篇,市委巡察办将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列入2021年巡察内容,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制定《乌海市关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内蒙古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整改方案确定的132项整改措施完成率98.5%。

  (二)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大表审批制”等十项“硬核举措”,共承接行政许可事项143项,与五省十三市签订了“跨省通办”合作协议,共办理跨省通办事项1565件;全市5586个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对比法定时限压减了81.63%,即办件占事项总数的58.68%,最多跑一次占事项总数的99.64%,网办事项占比96.56%,各项指标位列自治区前列。拓展本地网上194个特色应用。全市“综合一窗受理”系统产生办件17157件。全市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业务3579件,涉及企业459户。全市完成电子证照关联事项2881项,累计制发政务服务类电子印章260枚。47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任务完成率98%。自治区反馈的乌海市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7个案件全部执结,无分歧账款全部清偿。全面兑现政策承诺,仅一项工作就兑现60家企业3000万元。

  (三)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加强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建立立法工作“双组长”制和重大立法项目向党委报告制度,出台《乌海市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乌海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年内出台,将《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乌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切实做到群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积极推进依法决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出台《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法律顾问联席会议制度》,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谈判60次,修改协议合同62份,提出修改意见320条。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执法水平。推进基本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行政复议服务保障中心,修订《乌海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累计发放《提示函》81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2020年大幅提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全市开展抽查437次,已完成检查2.3万余家;归集涉企信息4.1万余条。印发《乌海市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等文件,着力规范行政执法方式。实现市区两级公安派驻检察室全覆盖。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共梳理认领监管事项2333项,编制检查实施清单和分配人员账户3775个,核查反馈风险预警线索率100%。已为661人发放新版电子执法证。圆满完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检查5次,行政检察建议全部回函落实。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解读政策文件134篇,共设立6个政务公开专区,公开各类信息1万余条。印发《关于建立乌海市政务失信治理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开展诚信文化进机关活动,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政府部门签订政务诚信公开承诺书,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强化审计监督,2021年共开展47个审计项目,已完成审计项目41个,实施阶段6个项目。发现问题248个,涉及问题金额41.81亿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金额6061万元,核减比例9.77%,向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57件,移送线索94条,移送金额7370.25万元。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造乌海维稳“1234”全方位立体化情报信息综合分析研判体系,出台《联动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形成维稳工作“1+N”工作体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国家级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建立“1+1+14”市域社会治理组织领导模式,搭建“1+3+20”指挥调度体系,成立正处级事业单位“乌海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升级完善贯通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平台。健全人民调解组织152个,全区首创“以调定补”机制,运用4K智能终端和JIPAD“移动司法所”高效人民调解。共调解纠纷案件3964件,调解成功率99.8%。持续加强刑罚执行和安置帮教有机衔接,覆盖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共1674人。做到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全覆盖,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04件。

  (七)强化法治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守法社会氛围。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民法典学习223场次,举办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专题学习民法典内容,全市49所中小学全部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开设《法治时空》《法治乌海》等4个专栏,顺利开展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暨宪法宣传周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市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80余场次,受众5万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解答相关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

  (八)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印发了五版《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15部《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乌(返乌)人员,实施管控措施。对7家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开展“驻院监督”,对医疗机构感控制度落实、预检分诊执行、医疗废物依法处置等开展专项检查40余次,召开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会、培训会3次,培训50余人次,着力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强化联合执法,印发《乌海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委执法联动协作实施方案》,全市卫生监督单位共办理33个案件,罚款金额共7.6万余元。

  三、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

  虽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实际问题的本领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执法人员数量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执法不够规范。五是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做的不够到位。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部署要求,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督促各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积极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立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强化综合性督察和重点领域专项督察,推动重点任务完成。四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凝聚推进落实合力。五是扎实做好中央和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落实好我市“坚持一个遵循、贯彻一条主线、推进两大任务、实现‘三高’目标”发展思路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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