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我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乌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人民政府网站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1年8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乌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配套文件等相关要求,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与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地址处进行查阅,查阅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筹备处分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海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4736111035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兴泰蓝海名都假日酒店D座东配楼3楼
邮箱:1146751654@qq.com
邮编:016000
2.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胡雅杰
环评单位联系电话:010-51972230
环评单位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1号
邮箱:huyaj@bjy.powerchina.cn
邮编:100024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乌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主要为受工程影响的乌海市委党校、乌海市职业公共实训中心。此外,也包括评价范围外附近的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寻求其他方式提交您的公众意见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相关信息见公示第一条。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如有反馈意见,请广大社会公众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抽水蓄能电站筹备处分公司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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