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乌海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2号
发布时间:2022-01-12 09:53:49 作者:乌海日报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近期,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处于“多点散发,部分聚集”态势,河南、陕西、天津、深圳等地在“愿检尽检”中相继发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河南省、天津市均有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者,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出现本土疫情所在省(市、自治区)来(返)乌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人员及来(返)乌的外地务工人员、学生、公出人员等抵乌24小时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加强来(返)乌人员管控力度。从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对从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我市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在观察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

  三、加大重点场所排查管控。“两站一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四、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在“三证”齐全和做好消毒的情况下,一律在内蒙古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报备后,方可进入我市。对从国内口岸入境或其它城市发出的进口冷链食品,目的地不是我市的,不得在我市内违规停留、开箱、卸货或倒箱过车、贮存、生产加工、销售等。

  五、强化邮政快递监管。各邮政快递企业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行业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重点场所、运输工具、设施设备和邮件快件消杀等工作。在日常接收快递包裹时,倡导快递、外卖无接触式配送,做好个人防护。

  六、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区集市规模和频次。提倡各类会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举办,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50人以上活动需报同级指挥部审批。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集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七、增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加强自我防护,持续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严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货品、物品,避免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咽痛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健康码出现红、黄码情况,或出行相关地区近期内有疫情发生,要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八、严肃责任追究。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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