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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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待定
事项名称 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临时扣留的强制措施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局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条 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办理基本流程
备注
部门: 权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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