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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乌海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834C/2021-0137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司法局 信息分类: 计划规划
概       述: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乌海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4-14 10:07:5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乌海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司法局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乌司通〔2021〕13

乌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司法局:

现将《2021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区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42

2021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

2021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根据《2021乌海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紧紧围绕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部署,以规范提升为重点,以法治建设为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

1.按照“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的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教育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做好巡视、督查、意识形态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定信念,做好本职工作。

二、深入推进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建设,探索推进三区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心建设工作;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做好迎接建党百年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工作成效;继续提高人民调解案件数据录入率,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认真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和《自治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实施意见》,以及乌海市司法局 乌海市财政局转发关于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制度的通知》,巩固充实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调解中心建设,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双语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4.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统筹指导,积极探索创新,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调解案例选编报送工作;主动参与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在线调解工作;推动商事调解和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更好的服务营商环境

5.加强调解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协会建设。聚焦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和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广我市入选司法部案例库的典型调解案例,适时召开人民调解、多元化解经验交流会;开展理论研究和交流活动;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市、区人民调解员协会;发挥协会的参谋助手作用,开展宣传报道、教育培训、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提升调解员素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

、全面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

6.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加强和改进以司法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司法所组织模式,进一步明确司法所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继续落实“两所”共防共建共治协作机制,加快构建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司法行政新发展格局。

7.持续加强司法所保障建设。巩固健全司法所组织机构,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推动机关力量向司法所下沉,指导各地用足用好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提升司法所队伍素质,提高司法所业务用房、经费保障水平,完善司法所工作制度,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8.巩固提升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巩固提升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成果;定期开展司法所业务评查工作;继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一体平台和JIPAD、4K的使用效率,及时录入、完善应用数据;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司法所建设标准》《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全面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加强司法所工作调研,发现培育典型,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展现新时代司法所队伍良好精神风貌。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平安建设相关工作

9.持续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推动各安置帮教机构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社会救助和跟踪帮教工作;加快推进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依托自治区自建系统,部署司法部升级后的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系统。

10.继续推进平安乌海建设工作。履行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职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完善重点人群工作机制,畅通联络、沟通渠道,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提升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11.继续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协作,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严格规范选任程序,创新开展资格审查方式方法,指导各地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12.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按照司法部新修订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增选人民监督员;加强人民监督员培训,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完善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提高数据汇聚质量。

、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13.加强培训工作。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工作,紧紧抓住能力建设这条主线,加大对基层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业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做好对司法所长、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管理干部等的培训,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14.全方位开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正面宣传,加强舆情应对,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基层先进典型等,开展立体式宣传;进一步挖掘、培养、宣传先进典型,讲好基层法治故事,切实发挥好宣传表彰的推动工作作用;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司法所工作》杂志的宣传通联和学刊用刊工作。

     

                     

  乌海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4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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