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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21年乌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 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666A/2021-0383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信息分类: 计划规划
概       述: 2021年乌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 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6-30 10:14:4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2021年乌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 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作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成效,按照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现场会议、自治区住建工作会议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区住建厅对我市2020年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情况,对2021年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重点任务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做好2021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城市问题和城市病,加大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重点任务
(一)理顺体制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管理短板,继续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切实指导全市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二)健全制度标准
规范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度标准,建立系统化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相关领域地方立法工作,提升制度化、标准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
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三)完善网格化管理
借鉴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经验,完善城市网格管理,将城市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等网格中,深化“多网”融合。进一步整合基层人力资源,结合执法力量下沉工作,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建立推进机制。推广“街长制”“路长制”“河长制”管理模式,加强街道、部门联勤联动,压实各方职责,建立社区网格和网格员与社区党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等对接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治城市管理服务盲区,提升城市管理社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四)开展城市体检
借鉴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情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梳理城市问题和城市病。以问题为导向,倒逼工作落实,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各成员单位
(五)实施城市更新
汲取实施“城市更新”先进地区经验,探索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空间布局,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开展城市地下市政设施普查,完善地下管网基础信息档案,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利用及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完善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市域治理中心、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中国移动乌海分公司、中国联通乌海分公司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残联、市人防办
(六)强化历史文化保护
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从普查、认定(确定)、公布、规划编制执行、修缮方案编制论证、绩效评估、预警退出等动态管理,建立历史文化遗产普查认定公布责任制,加强历史建筑测绘修缮,实施定期评估动态。监测,探索活化利用机制。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确保2020年已开工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完工, 2021年已确定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如期开工,力争年内完工。继续开展完善提升类改造示范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乌海电业局
(八)推动物业管理创新
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提高党员占比,鼓励与居委会交叉任职。落实物业属地管理特别是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元积极开展规范化住宅物业管理试点,建立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形成本地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街道要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及时研究解决住宅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鼓励街道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限。推动物业服务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消防支队
(九)做好城市垃圾分类
完善垃圾分类制度机制,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相匹配的分类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蓝益垃圾焚烧处理场建成运行,推进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注重典型引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宣教基地建设。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知晓率、参与率、正确率。巩固扩大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2021年底,海勃湾区至少有半数以上街道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乌达区和海南区在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基础上,至少一个街道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公共机构精准投放率进一步提高。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
(十)加强水环境治理
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制定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十一)治理交通拥堵
1.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各类公共交通运营组织管理,调整完善公交线网,科学设置公交班次,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建设完善公交出行服务平台和智能应用程序,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1年底,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2.完善慢行系统建设。完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交车道、残障人员通道等城市慢行路网,有效解决快慢交通冲突、慢行主体行路难等问题。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共享单车租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科学合理管控投放数量,进一步提高电子围栏精确度,加强对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因地制宜建设城市绿廊绿道、环城林带等生态空间,完善城市慢行和休闲游憩系统,逐步扩大主、次干路林荫道覆盖面积。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3.优化城市设施。科学规范施划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和交通组织方案,积极推进智慧交通,推广联网联控交通信号系统,加大对拥堵路段治理和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切实提高城市路网通达性。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二)提升市容环境品质
1.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加大对临街建筑楼体外立面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沿街建筑楼体外立面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规范街面楼体亮化和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坚持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简约含蓄,杜绝过度亮化、僵化模仿、刻意张扬。严格户外广告屏幕亮度、噪声管理,避免光污染和噪声污染,加强火情隐患排查,避免消防安全事件发生。到2021年底,城市街道、楼体全面实现节能照明替代。加强马路市场监管,对违规占道经营、占压盲道、破坏环境卫生、噪音扰民等问题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建筑工地及河道、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区域环境卫生,加强偷倒、乱倒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加大环卫设施投入,提高道路机械清扫率。到2021年底,建成区(海勃湾区主城区)道路机械化率不低于75%,乡镇(乌达区和海南区主城区)不低于60%,道路整洁优良率保持在90%。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市域治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3.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加大城市综合性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的改造提升力度,合理布局建设、加强维护管理足球场、休闲健身等体育设施,以人为本增加适老化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公园绿地服务功能,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加强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建立古树名木信息档案。强化公园安全管理,加快信息化、智慧化园林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公园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三)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
加快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和水、电、气、暖等行业以及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进一步整合城市公共服务信息和相关数据,推进数字化应用,提升行业安全运行服务智能化水平。到2021年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自治区平台互联互通。各区要建成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初步建成供热、燃气监管平台。
责任单位:市市域治理中心、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委政法委、市能源局
(十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实施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健全完善城市应急和综合防灾体系,按照自治区要求做好第一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地震易发区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隐患排查和加固工作。加强对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地下管网、电梯、窨井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巡检维护和应急抢险制度,加大抢险人员业务和安全培训。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人防办、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消防支队、乌海电业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实行清单管理,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中梗阻”问题,切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加大宣传引导。全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各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报道城市精细化管理最新动态,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报道城市精细化管理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对不文明陋习曝光力度,引导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
(三)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行动,强化执法教育培训,严格执法资格和执法装备建设管理,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行“挂证”执法制度。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对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各环节的工作进行规范,坚决纠正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等问题。建立城市管理执法事项清单,推动照单执法,加强城市管理日常检查和专项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事多罚、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坚决纠正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大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市城市精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时间节点,对各区、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对工作积极、成效突出的区、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实行项目优先,以奖代补,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区、部门将约谈主要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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