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右侧滑开
标       题 市教育局部署2020-2021学年暑假各项工作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1-05080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义务教育
概       述 市教育局部署2020-2021学年暑假各项工作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7-05 16:26: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市教育局部署2020-2021学年暑假各项工作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 打印 保存 关闭

    按照全市中小学校历安排,2020—2021学年暑假放假起止时间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技术学校暑假从2021年7月16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普通高中学校暑假从2021年7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为确保广大师生渡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市教育局对暑假期间各项工作提出“五个加强”的要求。

  一是加强贯彻落实减负工作。严格禁止教师暑假期间办班补课,禁止在职教师利用假期举办补课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代课,严格控制学生暑假作业量,丰富作业形式,禁止学校假期集体补课。

  二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四史”教育、争做文明有礼乌海人、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学生、家长读书活动,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三是加强家校联合育人各学校要和家长建立家校联系制度,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情况,及时给予指导。教育家长科学规划孩子假期时间,鼓励孩子参加健康阳光的户外锻炼活动和丰富的文艺活动,防止孩子沉迷网络。

  四是加强社会实践教育。加强学生爱国爱家乡教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和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合理开展劳动教育,布置“劳动作业”。

  五是加强各项安全工作。要按照“一会、两制、三通知和常提示”的假期安全管理机制,在放假前召开一次“放假前安全工作部署会”,对学生开展一次“放假前安全一堂课”,对家长开展一次“放假前家长安全提示会”,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家长的监管责任。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汇雅书世界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8992631,邮箱:whdsj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