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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发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519Q/2021-0508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教育局 信息分类 义务教育
概       述 乌海市发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9-20 16:35: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发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来源:乌海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 打印 保存 关闭

    为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乌海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共8个方面26项内容12项负面清单。

  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学生意愿、家长意愿、教师意愿,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完全由教师、学生、家长自愿决定。

  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坚持全覆盖原则,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

  课后服务目标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家长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增强学校教育服务能力,强化学校育人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以学生为主体,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课后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对象为全市有需求的中小学在校生。

  课后服务的师资

  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教师以学校教师为主,教师按照自愿和志愿的原则,主动申报参与课后服务。

  学校师资不足的,可根据学校需求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人员或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

  鼓励、支持、引导本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参与课后服务,以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课后服务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5天工作日都要开展课前服务和课后服务,每天开展2小时左右,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我市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周一到周五可根据学校实际开展课前和课后服务,周六、周日为有意愿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的内容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以作业辅导、课外阅读、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社团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高中阶段。以课程辅导、文体活动、学科深度拓展训练、个性化答疑辅导、心理素质拓展训练、学法指导、生涯规划指导和创新思维培养等方面为主。

  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学校要注重提升学生的自学能力,每天安排1小时左右的时间组织学生自主学习、自主作业、自主阅读。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创新课后服务方式。在辅导作业方面通过固本+培优开展作业指导;在课程设置方面通过必修+选修按需提供“菜单式”课程列表供学生选择;在内容方面按照“兴趣+特长”的方式打通学生个性发展的通道。积极探索“选课走班”和“分层辅导”,根据学生的学情开展分类指导和课业答疑,组织优秀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课业答疑和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推动“互联网+课后服务”的有效运用。充分运用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教育资源平台及优质学校网络平台,打造“双师课堂”,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公益在线课堂”互动交流答疑辅导,不断提升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工作要求

  增强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各区、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课后服务工作的特殊意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课后服务纳入议事日程,认真落实,确保课后服务有质量、高质量。各区、各学校按照“一区一案”“一校一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学校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

  明确工作职责。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分工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课后服务评价机制,对学校课后服务的效果和效能进行评估、评价,并作为对学校和校长评价的重要依据。

  密切家校合作。各区、各学校在实施课后服务时要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的意愿;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家长在课后服务工作的参与权。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支持,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采取多种措施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与课后服务。

  规范和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管理和监督各学校要将本校的课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监督渠道主动向家长公示,落实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各项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延伸至课后服务期间,确保师生安全。

  

  附件:乌海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负面清单

  

  乌海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负面清单

  

  •      1、不得无计划开展课后服务;
  •      2、不得只开展兴趣类课后服务不安排作业辅导;
  •   3、不得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      4、不得动员学生不参加课后服务;
  •   5、不得违反规定时间提前结束课后服务;
  •      6、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   7、严禁引进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园;
  •      8、严禁课后服务无家长委员会参与;
  •   9、严禁课后服务全部采用线上学习的方式;
  •     10、严禁课后服务形式、内容等安排“一刀切”;
  •     11、严禁课后服务时间学生无人看管;
  •     12、严禁教师校外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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