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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711B/2022-0135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
概       述: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1-24 16:36:5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作者:生态环境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1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24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24日-20221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3-3998361  传    真:0473-3998361

  通讯地址:乌海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21              窗口     邮    编:016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PTMEGPBAT新型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清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改扩建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PTMEGPBAT新型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050000万元。

建设单位: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项目中心坐标39°10'11.95"N107°0'20.78"E

占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9.89m2(折合2698.5亩),其中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9.74m2(合计1946.1亩),预留用地面积50.15m2(合计752.4亩)。

建设期限:24个月

建设规模:

36万吨/年乙炔原料装置(电石)

12万吨/年乙炔发生装置

3×24万吨/年甲醛装置

天然气制氢装置(28000Nm³/h)

3×10.4万吨/BDO14—丁二醇)

4×4.6万吨/PTMEG(聚四氢呋喃,生产氨纶的主要原料)

1×6万吨/PBAT(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酯,属于热塑性生物降解塑料

2万吨/年废硫酸处理装置(为两期规模,一二期同时建成)

9)年运行时间:333天,折合8000小时;

10)劳动定员:1506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工程及环保工程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8。表8   废气防治措施一览表

装置

产污节点/装置

处理技术方案

主要环保设施

控制标准(指标)

乙炔原料装置

石灰石筛分粉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石灰石上料粉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石灰窑烟气

布袋除尘

2套布袋除尘器+230m排气筒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

石灰窑窑底粉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兰炭地仓粉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兰炭炉前上料粉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炭材干燥烟气

布袋除尘

2套布袋除尘器+230m排气筒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规定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mg/m³

兰炭烘干炉炉底粉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干兰炭筛分粉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石灰筛分粉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配料站上部石灰粉尘

布袋除尘

2套布袋除尘器+2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配料站上部兰炭粉尘

布袋除尘

2套布袋除尘器+2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配料站下部混料粉尘

布袋除尘

2套布袋除尘器+2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电石炉投料粉尘

布袋除尘

4套布袋除尘器+42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电石炉出料系统废气

布袋除尘

4套布袋除尘器+425m排气筒

电石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铁合金熔炼炉的排放标准。

密闭炉炉气

袋式除尘

水冷+袋式除尘

/

乙炔发生装置

电石卸料、预破碎、铲车上料及破碎机粉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8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二级破碎机粉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8m排气筒

粗料仓除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8m排气筒

电石渣仓底部除尘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28m排气筒

电石渣仓顶部除尘

湿式除尘

1套湿式除尘器+132m排气筒

发生装置破碎单元排空

/

132m排气筒

天然气制氢

蒸汽转化炉废气

低氮燃烧

1套低氮燃烧系统+130m高排气筒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要求

甲醛装置

吸收塔尾气

ECS催化焚烧系统

3ECS催化焚烧系统,347m排气筒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及表6限值

BDO装置

循环尾气

焚烧处置

全厂焚烧系统

/

甲醛循环塔尾气

甲醇塔尾气

BDO出料槽尾气

循环H2分离器排气

提浓塔凝液槽尾气

真空系统尾气

水封罐尾气

集液罐尾气

丁醇冷凝器尾气

催化剂贮罐尾气

火炬系统

全厂火炬系统

/

BYD贮槽呼吸尾气

丁醇提浓塔冷凝器尾气

丁醇精制塔冷凝器尾气

BDO贮槽呼吸尾气

PTMEG装置

废气收集放空总管

焚烧处置

全厂焚烧系统

/

含氧废气收集放空总管

安全阀事故气收集放空总管

送火炬系统

全厂火炬系统

/

PBAT装置

PTA拆包系统尾气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15m排气筒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AA拆包系统尾气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15m排气筒

PTA投料系统尾气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15m排气筒

PTA拆包系统尾气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15m排气筒

PBAT气力输送系统尾气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15m排气筒

聚合单元风机尾气

焚烧处置

全厂焚烧系统

/

THF回收单元尾气风机尾气

淋洗塔尾气

水洗+活性炭吸附

1套水洗塔+1套活性炭吸附+120m排气筒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热媒膨胀罐尾气

UV光氧+活性炭吸附

1UV光氧+活性炭吸附+130m排气筒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热媒炉尾气

低氮燃烧

低氮燃烧+130m排气筒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限值要求

BDO蒸发器安全阀泄放气

送火炬系统

全厂火炬系统

/

THF回收工序安全阀泄放气

煤炭储运系统

筒仓粉尘

袋式除尘器

1套布袋除尘器+11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破碎粉尘

干雾+袋式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15m排气筒

缓存仓粉尘

袋式除尘器

1套布袋除尘器+115m排气筒

液体物料储运

罐区呼吸排放

安装呼吸阀挡板、安全防泄阀门、内浮顶罐+氮封等

安全防泄阀门、呼吸阀挡板、内浮顶罐+氮封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

汽车装卸站尾气风机排气

焚烧处置

全厂焚烧系统

/

火车装车站尾气风机排气

动力站

动力站锅炉烟气

低氮燃烧+SCR脱硝+布袋除尘+电石渣(石膏)法脱硫耦合除尘

1150m烟囱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超低排放水平(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³

灰库除灰废气

布袋除尘

1套布袋除尘器+11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危废暂存间

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

活性炭吸附

1套活性炭吸附+11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恶臭

顶部加盖+生物滴滤+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

1套生物滴滤+1套生物滤池+1套活性炭吸附+115m排气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火炬系统

非正常工况火炬

5套火炬燃烧,4套乙炔火炬,1套全厂火炬

472m高乙炔火炬;1150m高全厂火炬

/

焚烧系统

全厂焚烧系统尾气

袋式除尘器+SCR

1套袋式除尘器+1SCR+150m高排气筒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废硫酸处理装置

尾气吸收塔尾气

碱液+电除雾器

1套电除雾器+130m高排气筒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6和表7中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报告书》内容:夏季工况: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水量为289351m³/h;脱盐水站、热动力站及乙炔原料排水量为155m³/h;循环水系统排水量为250m³/h总排水量为694756m³/h以上废水均排至回用水站,经回用水站超滤UF+反渗透RO+ED处理工艺进一步处理后,回用水量为480530m³/h,剩余水量为214226m³/h,排至低碳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非夏季工况: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水量为289351m³/h;脱盐水站、热动力站及乙炔原料排水量为155m³/h总排水量为444506m³/h以上废水均排至回用水站,经回用水站超滤UF+反渗透RO+ED处理工艺进一步处理后,回用水量均量为300350m³/h,剩余水量为144156m³/h,排至低碳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综上,项目全年污水排放量为144226m3/h,均排至低碳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见表9

9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表

装置

产污节点/装置

处理技术方案

主要环保设施

控制标准(指标)

二、

废水处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站

采用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达标后送至回用水站处理。

设计规模380/h,其中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单元设计规模80/h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水污染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限值

回用水处理站

回用水处理站

处理工艺为:进水曝气生物滤池高密度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叠片式过滤器UF装置(超滤装置)RO装置(反渗透装置)循环水水箱循环水补充水。

处理规模800m³/h,可处理水包括污水处理站出水、循环水站及脱盐水站排污水。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水污染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限值及园区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满足园区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标准:CODcr≤500mg/m³BOD5≤150mg/m³SS≤150mg/m³NH3-N≤45mg/m³TN≤50mg/m³TP≤5mg/m³、盐分≤5000mg/m³

在线监测

废水实时监测

监测项目:流量、pHCODCrSS、氨氮、硫化物等

废水流量、COD和氨氮实时监测装置一套

/

10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技术要求

防渗分区

防渗技术要求

重点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一般防渗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简单防渗区

一般地面硬化

11  厂区分区防渗表

装置名称

防渗区域及部位

防渗技术要求

乙炔装置

乙炔原料装置

一般防渗区

乙炔发生装置

一般防渗区

乙炔气柜

一般防渗区

甲醛装置

装置区地面整体

一般防渗区

甲醛中间罐区

重点防渗区

天然气制氢

装置区地面整体

一般防渗区

PTMEG装置

装置区地面、PTMEG罐组、PTMEG集装箱堆场

重点防渗区

BDO装置

装置区地面

一般防渗区

BDO中间罐区、BDO罐组

重点防渗区

废硫酸回收装置

装置区地面整体

重点防渗区

甲醇、正丁醇罐组、酸碱罐组、醋酐罐

罐区

重点防渗区

动力车间

车间地面整体

一般防渗区

全厂性火柜

装置区地面

一般防渗区

PBAT装置

装置区及仓库地面

一般防渗区

维修车间、仓库

车间地面整体

一般防渗区

污水处理站、消防废水收集池

各地下水工构筑物、各加药间等建筑物、各地下井

重点防渗区

中水回用、综合水泵站

各构筑物

一般防渗区

中央控制楼、生产综合楼、服务楼、消防站、装车控制室、总变

地面整体

简单防渗区

化验分析楼

地面整体

一般防渗区

化学品装卸车站台

站台整体地面

重点防渗区

空调机房、操作室、机柜间、配电室、110kv区域变电所

各操作间整体地面

简单防渗区

循环水站

各加药间地面

一般防渗区

石灰石装置

空压制氮站、电极壳制造及维修车间、电极糊库、石灰石料库、临时石灰料库车间地面

一般防渗区

冷冻站

车间地面整体

一般防渗区

空分、空压装置

车间地面整体

简单防渗区

危废暂存库、危废库

地面、裙角等

重点防渗区

危险化学品库、

地面、裙角等

重点防渗区

一般化学品库

地面、裙角等

一般防渗区

废液焚烧装置

装置区、危废暂存设施

重点防渗区

运行期拟布设3个地下水监控点。具体布设情况见表12。表12  地下水监测计划一览表

孔号

地点

监测频率

监测项目

井深

监测单位

备注

JK1

储罐装置区下游

每季度采样1

气温、地下水水位、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K++Na+Ca2+Mg2+CO32-HCO3-、硫酸盐、氯化物、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总硬度、氟化物、硫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满足监测要求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检测

新建水井(完整井)

JK2

污水处理站下游

JK3

项目场地上游(背景值)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依托已建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为718m2,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设计和施工。表13    固废防治措施表

工序/生产线

污染物名称

固体废物名称/主要成分

固废属性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最终去向

乙炔发生装置(01

石灰石筛分除尘灰

石灰石

一般固废

/

/

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于水泥厂或建材厂

石灰石筛分筛下物料

石灰石

一般固废

/

/

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于水泥厂或建材厂

石灰石上料除尘灰

石灰石

一般固废

/

/

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于水泥厂或建材厂

石灰窑烟气除尘灰

石灰

一般固废

/

/

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于水泥厂或建材厂

石灰窑窑底除尘灰

石灰

一般固废

/

/

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于水泥厂或建材厂

兰炭(湿)地仓除尘灰

兰炭

一般固废

/

/

作为兰炭烘干燃料

兰炭(湿)上料除尘灰

兰炭

一般固废

/

/

作为兰炭烘干燃料

兰炭烘干烟气除尘灰

灰渣

一般固废

/

/

外售水泥厂

兰炭烘干灰渣

灰渣

一般固废

/

/

外售水泥厂

兰炭烘干炉炉底除尘灰

兰炭

一般固废

/

/

作为兰炭烘干燃料

兰炭(干)筛分除尘灰

兰炭

一般固废

/

/

作为兰炭烘干燃料

兰炭(干)筛分筛下物

兰炭

一般固废

/

/

部分作为兰炭烘干燃料,剩余部分外售

石灰筛分除尘灰

石灰

一般固废

/

/

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于水泥厂或建材厂

石灰筛分筛下物

石灰

一般固废

/

/

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于水泥厂或建材厂

配料站石灰除尘灰

石灰

一般固废

/

/

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于水泥厂或建材厂

配料站兰炭除尘灰

兰炭

一般固废

/

/

作为兰炭烘干燃料

配料站兰炭、石灰混料除尘灰

兰炭、石灰

一般固废

/

/

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于水泥厂或建材

密闭炉投料系统除尘灰

兰炭、石灰

一般固废

/

/

作为建筑材料外售于水泥厂或建材

密闭炉除尘灰

CCaO、电石等

一般固废

/

/

作为兰炭烘干燃料

密闭炉出料除尘灰

电石粉尘

一般固废

/

/

送乙炔发生装置

废耐火材料

--

一般固废

/

/

固废填埋场

残电极

残电极

一般固废

/

/

外售于碳素厂

乙炔发生装置

02

电石卸料及破碎除尘器收尘

电石粉尘

一般固废

/

/

送乙炔发生装置

1#除铁器产生的铁渣

电石粉尘

一般固废

/

/

外售

二级破碎机除尘器收尘

电石粉尘

一般固废

/

/

送乙炔发生装置

2#除铁器产生的铁渣

电石粉尘

一般固废

/

/

外售

乙炔发生器电石渣

电石渣

一般固废

/

/

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

电石渣料仓布袋除尘器除尘灰

电石渣

一般固废

/

/

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

电石粗料仓布袋除尘器除尘灰

除尘灰(电石)

一般固废

/

/

回用于乙炔发生装置

甲醛装置(03

转化废催化剂

/

危险废物

HW50

261-171-50

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ECS催化废催化剂

/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

/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建成后鉴别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行处置

天然气制氢

04

蒸汽转化炉废催化剂

NiO

危险废物

HW46

900-037-46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铁锰脱硫槽

FeS MnS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

/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建成后鉴别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行处置

氧化锌脱硫槽

ZnS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

/

高温变换炉废变换触媒

Fe2O3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

/

PSA系统废吸附剂

活性氧化铝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

/

天然气过滤器废物

泥沙、岩石颗粒及输送过程管线冲刷/腐蚀的金属颗粒物等

一般固废

/

/

送固废填埋场

BDO装置(05

BYD废催化剂

碱式碳酸铜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

/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建成后鉴别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行处置

废水沟/槽固体沉淀

重金属及有机物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

/

过滤废物

废催化剂

危险废物

HW46

900-037-46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BDO废催化剂

镍铝合金

危险废物

HW46

900-037-46

第一洗涤塔废硫酸

硫酸

危险废物

HW34

900-300-34

送废硫酸处理装置

焦油罐排出有机废液

有机废液

危险废物

HW49

900-047-49

送焚烧炉焚烧

第一排放槽排放液

有机废液

危险废物

HW49

900-047-49

第二排放槽排放液

有机废液

危险废物

HW49

900-047-49

PTMEG装置

06

THF反应器有机废液

BDO   62wt%

THF     4wt%

Na2SO4 6wt%

焦油 16wt%

危险废物

HW11

900-013-11

送焚烧炉焚烧

高沸塔有机废液

THF 20wt%

高沸物 80wt%

危险废物

HW11

900-013-11

PTMEG过滤等有机废液

THF  55wt%

HAc  2.5wt%

甲醇  3~5wt%

PTMEA 5wt%

PTMEG 5wt%

危险废物

HW11

900-013-11

加氢反应器废催化剂

含铝、镍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

/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建成后鉴别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行处置

废过滤介质

过滤介质附着微量PTMEAPTMEG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树脂

酸性树脂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废聚合催化剂

氟磺酸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

/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建成后鉴别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行处置

PBAT装置

07

切粒机组废渣

聚酯PBAT

危险废物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265-103-13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活性炭吸附组废活性炭

活性炭及有机物

危险废物

HW49

其他废物

900-039-49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THF等不合格品

THF30wt%

杂醇(异丙醇/乙烯基乙醇/丁醇/23-DHF)40wt%

水:30wt%

危险废物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265-103-13

送焚烧炉焚烧

所有热井与滤芯清洗间废渣

低聚物

危险废物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265-103-13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拆包站废原料

PTAAA

一般固废

/

/

回用于生产

产品仓库废渣

聚酯PBAT

危险废物

HW13

有机树脂类废物

265-103-13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UV灯管

含汞

危险废物

HW29

含汞废物

900-023-29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煤炭

储运

08-1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颗粒物

一般固废

/

/

返回筒仓内

沉淀池煤泥

颗粒物

一般固废

/

/

作为锅炉燃料

动力车间

09-1

脱硫产物

CaOCaSO4MgOAl2O3SiO2C

一般固废

/

/

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

锅炉炉渣

CaOMgOAl2O3SiO2C

一般固废

/

/

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

锅炉飞灰

CaOMgOAl2O3SiO2C

一般固废

/

/

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

空分

装置

09-2

空气纯化废吸附剂(废分子筛)

硅铝酸盐

一般固废

/

/

送固废填埋场

脱盐水站(09-4

反渗透组件不可再生膜

再生膜(树脂)

一般固废

/

/

送固废填埋场

辅助工程(010

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及有机物

危险废物

HW49

其他废物

900-039-49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分析化验室废试剂

废酸碱、有机溶剂

危险废物

HW49

其他废物

900-047-49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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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区环卫处置

焚烧

系统(011-1

焚烧炉、布袋除尘器灰渣

碳酸钠、硫酸钠

危险废物

HW18

焚烧处置残渣

772-003-18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催化剂

铂钯

危险废物

HW50

废催化剂

772-007-50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硫酸处理装置(011-2

转化工艺废催化剂

五氧化二钒

危险废物

HW50

废催化剂

261-173-50

外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污水处理站(011-3

污水处理系统污泥

污泥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

/

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待项目建成后鉴别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行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机械设备,项目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吸声、优化平面布置、绿化等措施降低项目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措施合理可行。

5、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从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储运、工艺技术设计、物料泄漏事故等方面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风险应急预案,罐区设置围堰,厂内建设2座有效容积约10000m³消防水池,合计20000m³1座总容积10000m3消防事故水池;13000m3初期雨水池。

五、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生产产品四氢呋喃均聚醚(PTMEG)、14丁二醇(BDO),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拟建项目生产产品聚己二酸/对苯二甲酸丁二酯(PBAT),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十一、石化化工.....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十九轻工3、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为鼓励类项目。

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符合性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20195取得了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乌环审[2019]14号);2021 7 月,编制了《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730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总体规划(2012-2030年)(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乌环审[2021]21号)。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规划区包括:产业集聚(南、北)区,面积约为74.02km2;物流服务业集聚区,面积约为18.68km2;配套服务区,面积约为5.25km2;合计规划总面积约99km2

根据修编后的规划环评:产业集聚北区范围为北到北环路、南至纬四路、东至广聚及华恒东厂界边界、西至西环路,规划面积52.07km2

产业集聚北区作为支撑乌海市转型发展的核心区,将重点发展精细化工、煤化工、氯碱化工、化工新材料、新材料上下游基础的循环产业、塑料制品加工、模具及金属加工、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九大产业,打造若干优势低碳产业集群,成为区域性低碳经济高地。

产业集聚北区主要包括9个产业组团:焦化产业组团、氯碱化工产业组团、化工新材料产业组团、精细化工产业组团、塑料制品加工产业组团、模具及金属加工产业组团、光伏中下游产业组团、高新技术产业组团和机械装备制造及零部件产业组团。

本项目利用建设单位自有及周边地区丰富的石灰石、兰炭等资源,建设PTMEGPBAT新型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实现了电石、精细化加工的产业链延伸(电石-乙炔、甲醛-BDO14—丁二醇)-PTMEG(聚四氢呋喃)及PBAT(可降解塑料)),项目厂址位于低碳产业园产业集聚北区,符合修编后园区产业定位和布局,属于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

3、本项目与乌海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

本项目厂址位于乌海市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不在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畴,符合生态红线的要求。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煤、电、水、天然气等资源。当地煤炭资源丰富,电力供应充足。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根据《乌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11月)》,乌海市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15030320009),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准入清单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乌海市三线一单的要求。

4、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内,项目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和产业规模,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点;亦无铁路,无常年地表水系、无水库和自然保护区及国家珍稀动植物。项目选址合理。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247.96/年,氮氧化物387.68/年,颗粒物:157.09/年。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按照2倍削减替代计算,二氧化硫用量495.92/年,氮氧化物用量775.36/年,颗粒物用量314.18/年。2022119日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指标进行了确认,出具了确认函,明确了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总量来源。

削减方案

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本项目削减方案中区域颗粒物削减量为314.18/年、二氧化硫削减量为495.92/年、氮氧化物削减量为775.36/年、挥发性有机物削减量486.84/年。

根据《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PTMEGPBAT新型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方案》,乌海市路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封闭工程、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限值改造、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VOCS治理、乌海市恒创工程有限公司为无主排渣场煤矸石着火点治理工程,截止到目前乌海市颗粒物、SO2NOxVOCS区域削减量分别为520.13/年、8974.09/年、1102.04/年、866.49/年可满足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PTMEGPBAT新型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区域削减量。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关要求,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明确,对重点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进行了区域倍量消减,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项目从环境角度分析建设可行。

六、对报告书的总体评价

该项目已取得海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选址合理,符合园区规划;在采取合理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防可控;满足环境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区环境可以承载本项目的建设。因此评价认为,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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