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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有制度 有保障 有温度丨乌海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55T/2022-0444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概       述 有制度 有保障 有温度丨乌海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07-21 17:55:4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有制度 有保障 有温度丨乌海市民政局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来源:乌海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 打印 保存 关闭

近年来,我市注重养老扶持政策的引领导向作用,先后出台了《乌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乌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乌海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实施方案》《乌海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特别是在自治区率先出台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给予建设运营补贴、对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补贴、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老龄补贴等扶持优惠政策,各项扶持保护政策梯次配置,相互衔接,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在保护养老机构发展方面,推进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在落实自治区对养老机构补贴的基础上,我市对新建、改建、租赁的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4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根据评定等级分别给予每张床位100—300元/月的运营补贴,并努力降低机构养老运营成本。

  在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新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给予50万元的建设补贴和每年20—50万元的运营补贴;新建街道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给予20—40万元的建设补贴和每年5万元的运营补贴,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给予10—30万元的建设补贴和每年3万元的运营补贴;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除享受居家社区综合补贴外,同时享受对养老机构的床位运营和建设补贴政策;对单独设立的中心厨房给予30万元的建设补贴补助和每年5万元的运行补贴,对助餐点给予每年2万元的运营补贴。

  在普惠助老服务方面,在自治区率先实行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为每人400—800元/年;为养老机构购买意外责任保险,为全市所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放老龄补贴、高龄津贴;资助困难老年人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对家庭护理型养老床位,可比照入住养老机构老人享受市本级福彩公益金对养老机构的床位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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