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爱特殊群体 做好秋冬保障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55T/2022-0770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民政局 | 信息分类: | 社会救助 | ||||||
概 述: | 关爱特殊群体 做好秋冬保障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22-10-22 11:59:5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秋风萧瑟、天气渐冷,乌海市民政局多元化、全方位推进特殊群体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工作,在残疾人、孤残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保障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各项保障需求精准有效对接、保障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守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关”。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及时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实现“两项补贴”申请受理“全程网办。进一步畅通完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将发现的应享未享、应退未退等情况反馈基层核实,并督促整改到位。坚持每月20日前,对全部持证残疾人、每月新增持证残疾人、残疾人等级调整变化和已享受“两项补贴”政策残疾人等信息数据进行双向比对,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加强日常“跨省通办”对象的复核,实现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启用每月发放补贴前采用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做到精准发放、“应补尽补”。截至目前,已向全市4980名残疾人累计发放补贴620.71万元。
撑起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伞”。坚持做到儿童优先、普惠共享,保障各类儿童健康成长。精准推进孤儿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强化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提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水平,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入户走访力度,及时掌握我市1139名困境儿童和2名留守儿童生活情况,推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救助全市29名孤儿、3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用102.23万元;按照符合福彩圆梦政策条件的在校孤儿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按季度发放补助费用,共发放福彩圆梦教育助学金5.25万元。
照亮流浪乞讨人员“回家路”。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做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开展救助24小时服务、建立“日巡+夜巡”街面巡查等工作制度,提高巡查频率,对商业广场、桥梁涵洞、背街小巷、银行ATM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确保做到应救尽救。持续推进“互联网+寻亲”,通过救助管理系统人脸识别,公安面部比对、户籍查询、DNA比对,头条寻亲等网络技术手段,问询、流出地协查等方式,照亮流浪乞讨人员回家路。不断加大救助社会面,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手段,宣传救助政策、公开救助热线和求助方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救助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寻亲成功6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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