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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51753/2021-0203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商务局 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概       述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1-05-08 11:10: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
来源:乌海日报 浏览次数: 成文日期: 打印 保存 关闭

  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生态环境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发〔20195)和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国市监信〔2020111)精神和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计划,将于近期由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生态环境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进行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   检查时间

  513——630日。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表中的内容实施。

  三、检查数量

  以乌海市商务局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基础,抽取2户。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执法人员

  按照要求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各单位不少于2人)。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在牵头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做好联合抽查工作。检查人员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检查对象有违反本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发现违反其他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依法向有关部门移送。

  (二)检查人员自完成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

  (三)在联合检查工作中,各单位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要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增强检查的集约性、简便性、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为企业解疑答惑。

  附件:2021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计划

  乌海市商务局                    乌海公安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           乌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1 429

  附件

  乌海市商务局2021年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

  方式

  抽查比例和数量

  抽查时间

  联合部门

  1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营业资质认定,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治安状况、买卖伪造票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随机

  抽查

  2

  3-12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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