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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发布时间:2017-05-10 09:22:20 作者: 来源: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乌海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局属各科室、分局(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法,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稽查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局属各科室、分局(所)履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情况等(详见考核评分细则)。

第三章 考核奖惩办法

第五条 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采取自查自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局属各科室、分局(所)每年年底前按照考核细则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年度考核结合自评报告和现场资料审查进行考核。

第六条 考核实行评分制,考核标准为100分,其中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30分,工作目标为70分,采取逐项扣分的办法,每项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等级分为突出、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科室、分局(所)定为不合格,考核分数在60分至90分的定为合格,考核分数90分以上的定为突出。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年度不得评优,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先、评奖和提职:

(一)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

(二)发生一次伤亡责任事故的。

第九条 对年度完成控制指标、成绩突出的科室、分局(所)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条 考核部门应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情况汇总后向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并通报考核结果。

附件:《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乌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被考核部门:(公章)             被考核部门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标准

考核情况

自评分

考评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以及市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部署。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各部门负责人准时参加市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0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精神,做到有具体安排部署会议纪录(4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和总结表彰(2分);查阅市局安全生产会议记录,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每缺席1次扣1分(4分)。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和责任目标,消除监管盲区。

10

逐级签订责任状(5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宣传教育制度、检查制度、隐患管理办法、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等(5分)。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健全检查、整改记录;及时排查、上报事故隐患。

20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检查,确保全年检查面达100%(6分);对辖区、行业内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并建立工作台账(6分);对重大事故隐患,有整治计划和措施,限定整改期限,在规定时间内对整改结果进行核查(5分);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3分)。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

10

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5分);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5分)。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10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布置(2分);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安全培训(2分);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2分);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4分)。

积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10

制定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5分);结合本部门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5分)。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

30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0;发生人员死亡安全生产事故的,年终考核为不合格。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为0,每超出一起扣3分。

加分项

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被自治区认可在全区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工作,每项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受到表彰奖励,受到部委级奖励的,每项加1分,受到自治区级奖励的,每项加0.5分,最多不超过3分。

否决项

1、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经认定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除外)。

2、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

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得分60分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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