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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创新监管方式 建立超标预警机制
发布时间:2020-01-15 09:41:08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监督企业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实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建立了对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预警联动监管机制,该机制的建立得到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肯定,同时在全区进行了推广。

  该机制主要通过采用“一级预警通报”、“两级约谈”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管,即针对在线监测污染物小时超标排放情况通过微信平台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人发出预警通报;重点排污单位每月在线监测污染物日均浓度累计超标3天的,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启动一级约谈机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环保具体负责人及环保专工进行约谈,要求企业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季度日均排放浓度超标率超过10%的排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启动二级约谈机制,由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约谈超标企业所在行政区属地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政府。

  该机制自2019年1月1日实施以来,效果显著。一是企业守法意识加强,整改主动性提高。存在超标排放现象的企业能积极进行整改,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等有效措施,整改达标率稳定提升,同时提高了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各级环保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过条块结合、良性互动,优化配置环境监察和在线监控资源,极大地提升了对污染源监控、监督执法等方面的能力。三是监察执法变被动为主动,执法服务的理念日益增强,环境执法效能大大提升。通过这一举措,重点排放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达标率得到了显著提高。

  截至九月底,全市实施烟气自动监测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98.6%,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2.5%,废水自动监测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98.4%,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0.6%。

  (乌海市环境监察支队                 乌云苏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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