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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海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7 16:36:49 作者: 来源:乌海教育网 浏览次数:

乌政教督办〔2018〕3号


直属各学校:

现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14日

乌海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教育厅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内教督函〔2018〕8号)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督〔2017〕10号)文件要求,确保我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促进各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切实推动教育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和《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规定的政策措施在各学校落细落实,有效防治学生欺凌,为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通过开展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时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苗头隐患,加强欺凌事件易发场所监管,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为要,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被欺凌学生的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发生,帮助被欺凌学生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行动目标

建立市、区、学校三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四、工作内容

(一)落实工作机构,做到责任到位。各学校要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

(二)落实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学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三)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建立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

(七)加强督导检查。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

以上各项内容,各学校的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

五、督促措施

(一)定期通报。乌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全市学生欺凌事件开展舆情监测,对各学校发生事件情况进行统计,不定期通报全市学生欺凌事件发生情况。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学生欺凌舆情监测通报制度,实时掌握欺凌事件发生情况。

(二)事件督办。乌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来信来访、久拖不决及重大欺凌事件进行重点督办,各学校要按照督办要求及时妥善核查、处置、整改。

(三)专项督导。乌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于10月中旬对各学校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重点检查各学校落实学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况。

(四)社会监督。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教育局门户网站开设“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栏,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实施方案),主动发布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五)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通过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给家长一封信”或编制文艺作品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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