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攻坚精神,贯彻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财政厅、民政厅及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教财字〔2018〕83)文件精神,规范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管理和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按照自治区定资助项目海南区教育局结合实际,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低保户学生以及孤儿学生进行了资助,并于近日对以上三类资助学生进行了资助金的发放仪式。
本着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坚持“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资助金发放仪式以公正公开的形式发放,明确要求已签订委托协议的家长拿着本人的身份证来领取资金,不可代领。
本次资助2018年高校新生受惠人数48人,包含建档立卡户学生41人,低保户学生3人,孤儿学生2人以及补落2017年贫困学生2人,每人每年可获得1万元补助资金。
此项补助资金的发放,将有效减轻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造成的家庭负担,促使家庭贫困子女专心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知识水平,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家庭的生活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千万家庭排忧解难,是孩子们求学路上的一缕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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