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乌海市本级财政评审管理规定》
(乌海政办发〔2016〕51号)、乌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荣乌高速公路绿化灌溉一级泵站工程变更评审的函》(乌海自然资字〔2020〕2号)文件及市领导批示精神,我们对荣乌高速公路绿化灌溉一级泵站工程变更项目预算于2020年1月14日---1月19日进行了评审。荣乌高速公路乌海段绿化灌溉一级泵站由于无法取得取水许可等相关手续,不能继续按照原设计及招标文件进行施工作业,现由位于黄河边的一级泵站变更为巴音陶亥镇渡口扬水站内的两台泵及新接两根主管道。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评审依据为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预算定额》、水总〔2016〕132号文件《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及建办标〔2018〕20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等,审定金额为889.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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