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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6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8-02 17:29:14 作者: 来源:农牧业局 浏览次数:

乌农复字〔2018〕4号
【办理结果:B】


刘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乌海市已申请地理标识的葡萄销售场地有关问题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08年“乌海葡萄”获得国家首批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2015年8月“乌海葡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成功。随着品牌推广宣传和政策的不断推动,乌海葡萄的种植面积及产量有所增加,为了解决葡萄产品的销售问题,不断扩大乌海葡萄和葡萄酒的知名度,乌海市从以下几方面推进该项工作:

一、多部门联动解决葡萄产品销售场所问题

市农牧业局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对接探讨乌海葡萄销售场所问题。经与市行政执法支队对接,已在滨河便民蔬菜市场指定区域作为乌海葡萄销售区;另外在乌海机场大厅已设立乌海特色农产品销售区,销售区产品为乌海市自产葡萄与葡萄酒等。下一步,市商务局拟在乌海市金裕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开设特色农产品展销区,为我市葡萄等农副产品提供专营场所。协调我市大型超市及蔬菜直销店开辟葡萄等农副产品专营柜台。

二、加强宣传、强化品牌保护,确保葡萄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绿色优先质量引导的原则,强化葡萄种植质量,提升种植水平,加大品牌宣传及保护力度,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一是设立品牌推广补贴政策。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优质农产品展销会、中国名优果品交易会,中蒙博览会、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博览会等展会,搭建展示、推介平台,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参加国内外知名展览推荐活动、在国内外葡萄与葡萄酒质量大赛和评比中取得大奖的葡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是加快制定有利于推进葡萄品牌发展的地方法规。积极参与品牌保护工作,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依法打击破坏葡萄品牌形象的不法厂商,从根源抓起,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维护品牌声誉。三是加大对中国•乌海—世界沙漠葡萄与葡萄酒产区建设的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丝绸之路”世界沙漠葡萄酒文化节的影响力,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地区和国家在葡萄(酒)文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增强乌海葡萄与葡萄酒品牌知名度,打通制约葡萄企业发展的关键瓶颈,拓宽葡萄及葡萄酒对外销售市场,推动葡萄产业向中高端市场迈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安世兵

联 系 人:孙晶洁

联系电话:3998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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