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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9-00616 组配分类 法规公文
  • 文种分类 通知 文  号 乌海政办发〔2019〕11号
  •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01日
  • 内容概述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1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529

      

    乌海市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精神,在全市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等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导向,以标准化、智慧化、法治化为着力点,立足实际,聚焦重点、聚焦民生、聚焦短板,通过创新管理理念和模式,健全管理标准和规范,优化管理流程和手段,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常态化城市管理机制,强化考核监督,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高效绿色发展,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标准和保障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市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明显提高、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和富有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实施范围

      乌海市全市行政区域。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市容管理水平

      1.着力提升市容环境品质

      1)对标国内先进地区,聚焦城市主要道路、主要河道及公园广场、市民主要休闲服务场所等重点区域,制定指导性标准和导则。重点加大对城市道路设施、综合服务设施、沿街绿化、建筑立面设计和色彩调控、广告招牌、景观灯光等功能载体的管理,突出街区特点、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力求协调美观,避免过度装饰和高耗能污染,着力提升街区内涵、底蕴,打造美丽街区。

      2)落实精致、精品、精细管理要求,加强对城市空间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管控,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和城市肌理,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文化内涵和时代风貌提升城市品质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园林局

      2.加强城市景观亮化管控

      科学设计城市景观照明框架体系,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装灯率达到100%,城市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灯率达到99%以上,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亮灯率应达到95%以上,严格按规定开启照明设施,道路照明的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加强照明设施巡查维护,灯杆无倾斜、下沉现象,各类照明设施无乱涂画、乱粘贴,整洁美观,推动夜景照明回归基本属性,规范街面楼体亮化,突出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简约含蓄,杜绝过度亮化、僵化模仿、刻意张扬,严格管理户外广告大屏,避免光污染,并严防播放低俗内容,提高城市亮化品位。2020年基本形成简约适用的城市景观亮化格局。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加强对城区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的备案和技术把关。既要见缝插绿,更要拆墙透绿,实现公共绿化与庭院绿化的有机融合,加快构建绿地生态系统。做好对社区、庭院绿化的技术指导工作。对街边死角地、闲置土地全部进行绿化改造。完成公园、游园、城市出入口、道路、河道两侧等城市绿带提升改造工作,提升园林绿地品质,全面加强园林绿地维护管理,坚决杜绝“有坑无树”、黄土裸露和死树未拔补植不及时等情况。结合城市“双修”,充分利用闲置地进行公园绿地建设,实施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林荫道和林荫停车场建设工作,提升城市品位。突破瓶颈,做好节点绿化,新建、改造一批具有花园景观、游憩服务等功能和地方文化特色的街心花园(街头游园)。加强绿化管护,严格实行“绿线”制度,坚持依法治绿、科技兴绿、建管并举。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牵头部门:市园林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着力开展城“乱象”专项治理

      采取劝导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积极引导市民依法依规有序经营。重点整治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占道洗车、店外设摊、乱堆乱放、乱设乱立、乱弃乱丢、乱贴乱挂、乱写乱画、乱泼乱倒、三乱小广告、车窗抛物、随地便溺等行为,集中整治和常态管控。编制完成市区便民市场服务体系规划,加强对临时管控点和疏导点的规范管理,科学合理设置临时摊点、季节性市场,完善各类要素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做到审批合规、设置规范。到2020年城市“乱象”治理明显好转,基本实现占道经营亭棚入场入室,消除违规设置亭棚现象。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1.提升城市环卫保洁水平

      按照提效提质扩面工作新要求,深入实施“以克论净·深度保洁”新机制。通过多角度、多媒体、多频次广泛深入宣传,告知引导市民到指定点位投抛垃圾杂物;采取洒水降尘、高压冲洗、反复洗扫“三位一体”作业方式,环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80%以上,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环卫清扫保洁值守,实行双班制、全覆盖、常态化,主要街路实现每平方米路面尘土不超过5克,瞬间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目标;合理投放垃圾收容设施,积存垃圾做到即产即清;不断完善环卫设施,实施公厕18小时专人值守(23:00—次日5:00为休息时间)”“一用一冲洗”等星级酒店标准,进行常态化精细化保洁。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加强施工作业扬尘治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物料堆放,裸露土地等区域,要全方位使用防尘网覆盖;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场地道路出入口要进行硬化,并在出入口设置清洗水槽或高压清洗设备,严禁施工车辆带土、带泥上路;渣土运输密闭覆盖,严防产生道路遗撒和扬尘污染。全市施工场地内的渣土覆盖率达到100%,工地出入口硬化率达100%。城市建成区的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全面实施围挡全封闭,并在围挡设施外围增设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等现代手段,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现场和建筑垃圾清运进行管控。到2020年全面实现施工区域标准围挡、裸露物料覆盖、施工道路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拉运、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冲洗清洁、采取喷淋抑尘作业6项扬尘防治措施百分百落实。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局

      3.有序推进厕所革命

      按照“经济适用、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绿色环保、标准规范”的原则,城市主要景区、公园、重要活动场所、商业聚集区、人员流动密集的主要路段、河道或公共水域沿线,建设二类以上公共厕所,城市其他建成区建设三类以上公共厕所。结合实际,采取“新建一批、改扩建一批、对外开放一批”的思路,推进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管理试点,稳步推进。针对新建的公共卫生间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行、管理模式。采取科学评估、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公厕功能的基础上,制定高标准、高档次的管理导则,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运营、维护机制,做到“七净五无”(地面净、墙壁净、门窗净、屋顶净、灯具净、洗手盆净、便池净,无蝇、无臭、无蛆、无尿碱、无乱写乱画)。到2020年基本解决城市建成区内公共厕所在数量、分布、标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厕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健全公共厕所管理长效机制和日常维护制度。

      牵头部门:三区政府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园林局

      (三)推进老旧小区和老旧城区提质升级

      1.加强“居改非”专项整治

      依法取缔“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重点整治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安全隐患突出,以及噪声扰民、油烟污染、环境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居改非”场所,遏制“居改非”新增蔓延势头。到2020年基本消除利用“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行为,总体实现有序可控。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电业局

      2.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

      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不断改善居住环境,重点对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加大实施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改造力度;简化规划审批流程,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善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使用监管长效机制,对使用满15年的住宅电梯进行全面评估,多措并举鼓励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牵头部门:三区政府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电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公司、市热力公司、中国移动乌海分公司、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中国联通乌海分公司

      3.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规范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市场主体行为,推进社区管理、物业服务向“互联网+”“智慧社区”等新理念新业态转型升级,加强住宅小区管理及主要出入口门岗(门卫室)规范化建设,开展物业企业服务规范化达标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和员工的优质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50%以上。

      牵头部门:三区政府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保护老旧城区历史风貌

      按照“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的原则,有序推进老旧城区改造和保护利用,强化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改造和使用监管,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加强城市特色风貌的研究和运用,把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现代特色文化等元素和基因融入城市的规划、建筑、雕塑中,延续历史文脉,留住城市记忆,提升城市文化内涵。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四)推进垃圾综合治理

      1.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政府管控、市场引导,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制品使用,推进净菜入城等措施,有效降低城市垃圾增量。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极推动公共机构、住宅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探索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2020年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卫

      2.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积极推广垃圾处理新技术,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及园林附着物(制成有机肥)设施建设。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高效对接,降低“邻避”效应。开展农区、矿区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到2020年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市城投集团公司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理综合执法局、市园林局

      3.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体系建设

      1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合理设置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形成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体系。

      2)通过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房屋全装修,大幅度减少建筑垃圾;积极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鼓励建筑企业就地利用建筑垃圾。到2020年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分别达到50%10%

      牵头部门:市城理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4.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突出问题和区域。制定排查和整治方案,通过地毯式排查,一处一策治理,建立台账管理、全流程清单制以及整治后管护等措施。2019年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到2020年全面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弃放问题。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城理综合执法局

      (五)加大供排水和防汛治理力度

      1.加强城市节水和供水安全管理

      大力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运用行政和价格手段加大对高耗水行业的管控力度,引导居民节约用水,鼓励城市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园林绿化优先使用中水,再生水充裕的地区,园林绿化等非生活用水,不得使用地下水。加大城市水源地保护力度,严厉整治水源地违法建设,加大对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实施城市水质提升工程,加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储水箱及管网安全管理。

      制定《加强供水管理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从产、供、销、计量、打击偷盗水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根据资金到位情况,适时启动老旧小区二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分5年对我市老旧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待该工程实施后,可有效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到2020年按照《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16),修正后的城区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到10%以内。

      继续强化对水厂、加压站以及相关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加强水源井日常监管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我市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供水配套设施,提升供水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根据实际资金到位情况,适时启动供水扩建工程,补充主城区及周边区域即将出现的供水缺口,保障我市供水安全。

      在目前50%的再生水利用水平基础上,继续完善再生水配水管网和取水设施,以管网配水为主、水车取水为补充,依托政策支持,强化市场化推广措施,优化再生水配水结构,扩大工业企业、园林市政用水量,以用户自建或与公司共建等形式,将再生水使用范围向工业园区、居民小区、园林绿地和施工用水延伸,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回用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局、市卫委、市城理综合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公司

      2.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开展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考核评价,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标准。大力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工作,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雨水入河,污水入厂”的目标。加大污水管网和再生水管网的建设改造力度,延伸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将黑臭水体涉及的支流与上下游河段统筹考虑,确保与黑臭水体关联的河段实现污染物的严格管控,避免水体黑臭现象反弹,实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长治久清”。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公司

      3.推进城市水系统治理

      在全面建立健全河长制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分级责任体系,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做好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城市防洪能力和标准,保障城市防洪安全。以黑臭水体整治为抓手,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河道水域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河道、公共水域消除劣五类水体。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园林局

      4.提升排水防涝能力

      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现有排水防涝泵站,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削峰调蓄设施。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定期进行排水设施检查,开展城市积水点排查改造,提高低洼地区和下穿式立体交叉道路等城区内涝高风险区域的排水标准,完善城区排水防涝管理制度。开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排水管道雨污混接改造,提高排水能力。

      加强雨水设施的建设,使我市雨水管网覆盖面积达到建成区面积。继续排查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完善雨水收集管网和雨水泵站。加强智慧水务工程建设,对8处公铁立交桥防涝区建设智慧水务排洪防涝系统,提高我市防汛工作数字化管理水平及防汛监测、分析、调度能力。继续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乌海市城区供排水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事故处置能力。积极与气象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天气情况,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做到人车等雨。加大春秋两季对排水管道清淤疏通投入力度,确保管道排水通畅。建立严格的巡查制度,完善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保障物资需求。加强排水设施巡查养护工作,确保跑冒水、设施损毁丢失等情况在第一时间得到抢修,确保安全。在强化设施管理、建设、维护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资金,重点加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严厉打击向市政管网乱排乱放的违法行为,强化排水许可事后监管工作。确保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分流制地区市政混接、沿街商户混接和企事业单位混接现象。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

      5.积极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积极践行海绵城市理念,编制完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制定海绵城市标准体系,提升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渗水蓄水功能,充分利用城市山体、河湖、湿地涵养水源,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程。2020年具备海绵城市建设条件的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园林局

      (六)加强市政交通组织管理

      1.科学优化城市路网

      严格按照《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道路、桥梁规划情况实施道路、桥梁建设,同时依据总体规划情况,编制道路工程专项规划。实施畅通微循环工程,加大次干路、支路的建设与改造力度,继续实施次干道、支路新建续建工程以及小街巷维修改造工程。积极推广新建住宅小区街区制,努力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结合街区建设与修复工程,对周边道路系统进行改造完善,发挥道路微循环系统作用。

      牵头部门:三区政府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推进公交优先道、专用出口建设,提升公交运力、吸引力。实施公交港湾式中途站改造,提高公交便捷性、安全性。调整完善公交线网,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快发展中心城区换乘枢纽、停车场建设,稳步提升公交运行能力。切实抓好公交基础设施监管力度,持续提升公交运行活力。公交正点率达到80%以上;公交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60%以上;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公交乘客满意度不低于80%;构建高效、多层次、紧密衔接的一体化城市立体公共交通体系。

      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公交公司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3.进一步畅通慢行系统和绿道建设

      1)积极建设城市慢行系统,杜绝拓宽机动车道挤占慢行道现象,保障无障碍设施连续、畅通。提倡主干路采取“三块板”“四块板”断面,新建主干路应考虑非机动车道、人行便道和残障人员通道,保障慢行交通安全。完善步行道、残障人员通道、自行车道,恢复和打通城市慢行系统,因地制宜地建设慢行路网。推广主、次干路设置林荫道,消除“无树路”,提升慢行交通舒适度。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提升道路通行质量。通过在局部标画路权标识,降低局部侧石高度,路口坡化改造、增设连续步道、改移盲道和不合理阻车桩,维修局部沥青路面、拆改占路变电箱和地锚障碍物、解决道路沿线网裂和坑槽等方式提高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到2020年城市独立自行车道、人行道完好率达到98%以上。城市建成区林荫路推广率达70%上。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残联、市园林局

      2)科学设置公共自行车停放点,支持互联网自行车规范运营,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推进公共共享单车项目,编制公共共享单车项目建议书。同时开展公共共享单车电子围栏的选址和建设工作。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4.加强交通设施管理

      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化交通指挥设施建设和运用。推进路网完善提升工程,严格施工路段和施工车辆监管,既保证我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又最大限度保证群众安全畅通出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类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和安全设施建设,科学规范、醒目美观、方便实用。强力推进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建设,依托科技手段,打造“智慧交通、平安乌海”。到2020年城市主、次干路信号灯设置合理,基本缓解路口交通拥堵现象。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改善静态停车管理

      1)加强停车管理规划调控和设施建设,加强静态交通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停车位要求,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配套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合作开发,利用城市绿地、广场等,采取非破坏性地开发建设地下空间应兼顾人防要求,有序推进社会参与建设停车设施。加强停车管理,结合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科学施划停车泊位,规范车辆停车秩序,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加大违法停车的治理力度,逐步消除违法停车现象。挖掘社会资源,充分利用公共空间,对地下停车场进行排查,盘活现有存量,释放停车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停车需求。在市区范围内全面设置交通诱导系统,同时,鼓励沿街企事业单位错时向社会有偿开放自用停车场,减轻重点区域停车负担,到2020年基本上缓解城市核心区域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园林局

      2)解决长期无人使用维护的“无主车”、“占道车”,占用公共空间等问题。开展市区交管、城管部门联合执法,排查“无主车”、“占道车”,建设废旧车辆拆解厂,对拼装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无主车”进行强制报废,对涉嫌盗抢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无主车”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对无法联系车主或车主明确表示放弃的“无主车”,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三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6.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和细化公共交通、交通设施、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制、整改责任制,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和落实,推进属地责任落实。强化市场准入及资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和智能化水平,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营造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环境。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公交公司

      7.加强出租汽车监管

      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顽症治理,逐步规范网约车发展,整治非法经营行为,确保重点区域非法经营情况基本可控。不断优化出租汽车服务,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市场需求,规范中心城区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设置。推进出租汽车一体化多功能车载应用和升级。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七)加强管线和地下空间管理

      1.加强各类生命线安全管理

      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提高地下综合管廊的使用效率和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强供排水、供热、供气、供电、通讯网络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加大对存在隐患管网的排查改造力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全面启动架空线路整治,分阶段推进各类架空线入地,推进市政道路“多杆合一”专项治理,整治废弃线杆,建立和完善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地下管廊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办、市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电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公司、中石油乌海分公司、中石化乌海分公司、中国移动乌海分公司中国电信乌海分公司中国联通乌海分公司、凯洁燃气公司、瑞德燃气公司

      2.加强桥梁隧道和地下空间安全管理

      1)加快开展桥梁隧道安全监测和技术评估,严格实施超限管控。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及出入口桥梁道的隐患治理。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2)强化商业和公共建筑地下空间、人防工程、普通地下室等日常巡检、专业检测、安全评估。落实地下空间权属、使用和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程序妥善处置早期人防工程,消除人防工程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市人防办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3.加强市政道路监管

      按照统筹、系统、协同的建设理念,合理确定建设时序,统筹规范占道挖掘行政审批,将规划红线24米以下市政道路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查备案和监管执法权限下放到三区政府,市城建部门负责规划红线24米以上的市政道路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审查备案和监管。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新建、改扩建道路和管线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减少过度围挡、超期围挡,避免重复建设、反复开挖(拉锁路)对城市运行的干扰和资源浪费。规范临时占道施工,尽可能选择夜间施工,限时完工,减少干扰城市交通和扬尘污染。进一步完善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制度、标准和程序。加强计划管理,严格备案审查,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文明施工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及时恢复道路畅通。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园林局

      配合部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加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管理

      制定细化管理标准和措施,加强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监管和维护,建立完善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定人、定路段、定职责、定标准,加强城市道路路面、道牙、便道、路灯、路旗、井盖等市政设施维护,及时解决处理雨水箅积泥、井盖缺失破损,公交站牌、报刊亭、路名指示牌破损、不清洁等问题;切实加强水、电、气、暖等市政设施、管网的安全管理,要保障各类井盖、雨篦等设施的完好,坚决杜绝马路“黑洞”造成的公共安全隐患。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对超期运行、材质落后、漏损严重、故障频发的地下老旧管网的维修、更换和升级改造工作,切实建设好城市“里子”,基本消除城市重点区域架空线和“城市蜘蛛网”。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公司、公交公司

      (八)推进违法建设专项治理

      1.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

      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制度。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联防共治和综合治理,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城市建成区新增违法建设。2020年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的治理任务,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合理划分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的事权监管责任,对违规建设行为零容忍,坚持“一露头就打,一动土就拆”的监管原则,完成城市建成区存量违法建设的整治任务。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土地收储中心

      2.开展无违法建设达标创建活动

      以城市建成区街道(社区)为单位,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通过开展试点示范、评比表彰等活动,动员全体市民和法人组织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控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到2020年无违法建设先进街道(社区)的创建完成率达到90%以上。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九)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1.加强基层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着力推动管理、执法和服务力量下沉,激发基层活力,聚焦任务、整合资源、综合施策,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强社会动员,激发社会活力,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共建和谐城市的良好局面,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2.创新社会治理

      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遵循治理规律,增强社会共谋、共建、共治能力。发挥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居委会、网格员的问题发现上报、监督作用,强化各级职能部门对基层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动员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形成合力,开创共治善治新局面。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3.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

      以城市常住人口为依据,科学布局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引导人口向城市新区转移,提倡产城融合,逐步解决公共服务资源供需不平衡,减少人口潮汐流动。着力完善社区服务场所布局,构建以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社区与市、区服务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各责任单位

      4.深化城市文明创建

      积极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卫生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道德规范,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提升市民素养等系列活动,积极推进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诚信建设、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树立崇法守法思想,强化道德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各责任单位

      5.强化城市公共安全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聚焦治安、消防、交通、建设、生产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幼儿园和学校周边以及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管理,围绕人、物、房、点、路、网等关键要素,应用先进信息和科技手段,有效应对城市运行风险,提高维护城市公共安全能力水平。层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排查和管控,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城市安全。

      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各责任单位

      (十)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城市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按照城市管理和服务的具体范围、职责、流程、标准和法律责任等明确细化相关规定,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到2020年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各项管理步入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城市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1.制定或修订市容环卫景观绿化管理和服务标准

      重点围绕市容市貌、夜景亮化、光污染控制、公共服务设施、园林绿化、环卫保洁、扬尘控制、垃圾分类、户外广告、商招店招等方面编制管理和服务标准和导则,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局

      2.制定或修订住宅小区管理和服务标准

      重点围绕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公用设施运行维护、机动车停放等内容,编制相关管理和服务标准,提升住宅小区安保、保洁、养绿、维修、秩序等方面标准化管理水平,打造宜居舒适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3.制定或修订城市涉水管理和服务标准

      重点围绕河道和公共水域环境整治、水源地保护、居民供水服务、节约用水、供排水设施管理、防汛信息等内容,编制相关标准,提升城市用水规范化水平。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牧局

      4.制定或修订交通管理和服务标准

      围绕市政道路设施养护、桥涵设施使用、公共客运服务、公交站点设置、客货运输安全、停车泊位施划、车辆停放秩序、智慧交通建设、管理等方面编制相关标准,提高交通运行服务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交公司

      5.制定或修订地下空间管理标准

      围绕地下消防设施、人防设施、商业网点、地下管廊管线等方面的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编制相关标准,着力提升地下空间规范化水平,确保城市运行安全。

      牵头部门:市人防办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6.制定或修订智慧化管理标准

      围绕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智慧化、综合平台建设等编制相关标准。

      责任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7.制定或修订城市执法服务标准

      围绕数字城管、智慧城管、城管执法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要求,编制城市执法服务标准,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部门:市政府信息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十一)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

      1.加强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

      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建设和完善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河道水域、绿化园林、市容环境等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提高数据采集能力,完善数据更新机制,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督、评价六位一体,推进基础数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城市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明确信息管理标准、内容和责任,制定信息资源共享规程和管理办法,加强城市管理源头治理能力建设,切实做到基础数据全面详实、依法互联共享。

      牵头部门:市政府信息办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推进行业监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深化城市管理行业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全面汇集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数据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发挥信息化、智能化在改进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方面的支撑作用。推进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道路桥梁、市容环境、公园绿地、供排水、供气、供热、垃圾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数据采集和分析,提升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高效智能交通设施建设,构建面向综合交通的业务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道路出行信息采集网络,汇聚整合行业基础数据、监管数据、营运数据,加强源头采集、整体管控,实现城市交通智能化。推进水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城市河道、公共水域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完善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信息公开和服务维修信息共享。建设市、区、街道三级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指挥监管平台和案件协作联动信息化平台,实现相关部门间的业务数据共享,统一业务流程,逐步实现网上办案、网上勤务、网上督查、网上考核等。

      牵头部门:市政府信息办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各责任单位

      3.建设完善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核心,形成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模式。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引导各类客户端建设,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12345”城市服务热线,与其他相关行业管理、执法信息系统相连通,形成涵盖城市管理各领域、各层级的综合性信息平台。统一信息系统架构,横向对接和整合行业专业基础数据库、视频监控等系统,纵向推进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终端全覆盖建设,拓展管理内容,完善指挥督查、考核评价和数据分析等系统功能。

      牵头部门:市政府信息办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十二)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

      1. 健全完善法制保障

      按照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立法工作,逐步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相关制度、政策和标准。建立相关规章和政策定期评估机制,增强规章的实效性、针对性。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园林局

      2.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持续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综合执法和行业执法协同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执法工作特点合理设置岗位,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有效促进城管执法队伍正规化、管理标准化、执法规范化,树立法律权威,强化依法治理。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三区政府

      配合部门: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四、实施步骤

      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压茬推进。

      (一)工作启动(201811—20195月)。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调查研究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梳理相关工作任务。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实施(20195—202010月)。各区、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聚焦城市管理服务短板和市民需求,认真梳理盘点,列出任务清单,突出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分批次编制完善行业或专业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分层分级落实责任。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精准施策、精细管理、逐项推进,逐步打通城市管理中的堵点、痛点。通过“美丽街区”“无违建小区”“服务标兵”“智慧城管”等项载体的创建活动,让市民群众看到城市管理发生的实实在在变化,持续推动三年,基本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精细化管理架构,使城市管理运行明显规范,有亮点并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估(202011—202012月)。对各项精细化管理任务目标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提升,保证各项管理全面达标。同时,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巩固精细化成果,并通过强化监督考核,推进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轨道,使我市的城市面貌彻底改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乌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市级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等工作,并定期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市创城办、创卫办按照“双城联创”工作标准和要求,定期测评考核并向全市通报。各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各项任务安排,制定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倒排任务工期,压实责任,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考核、有奖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区政府和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助、配合,明确责任分工,签订责任状。由牵头单位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掌握任务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信息技术平台加大综合信息平台的整合力度,充分利用好智慧城管平台提升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组织专业机构分行业编制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导则,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组织城市精细化管理培训班,加大基层城市管理队伍建设。

      (三)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市、区两级政府要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足额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对法律允许、企业能够承担、有微利实现的公共服务事业或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企业经营,政府加强监管。在垃圾分类、环境卫生、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积极鼓励以小区、社区、单位自治自管,建立政府、企业、居民按比例分担共谋共建共治的良性机制。

      (四)加大检查考评频次要将每个责任单位和每个责任人承担的任务分解量化为具体工作目标,公开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等,增强考核管理的透明度,保证目标考核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要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定考核、定绩效,全面实施日检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底总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和全市人民参与的群众监督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增强宣传引导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广告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成效,弘扬正面典型,批评不文明行为,倡树爱护城市、管理城市、美化城市的社会主流风尚。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关心、参与和支持乌海城市建设,大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军分区,

          市纪委(监察委),市中级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驻市单位。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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