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公办字〔2018〕6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区、市直各部门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统计表。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乌海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3-3998312,电子邮箱:whszwgk @126.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创新形式、规范内容,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解读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市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2017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乌海政办字〔2017〕55号),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并确定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市政务服务中心承担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情况,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市级部门领导班子年度综合实绩考评体系中。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五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我市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和规范性文件专栏,并及时、准确的对年报、政府财政预决算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目前,我市共计513个预算单位全部按时公开,其中:市本级181个预算单位,海勃湾区126个预算单位,海南区96个预算单位,乌达区110个预算单位。截至年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9件。同时,我市深入推进“五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重大政策决策预公开;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推进市场监管执法公开透明;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号、一窗、一网”工作;推进结果公开等内容,并不断加大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开力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紧扣中央、自治区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组织、同步安排、同步实施。以记者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在乌海广播电视台、乌海市政府信息网、乌海政府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并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让社会公众更好地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推动政策解读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5号)文件要求,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主体;规范解读程序;丰富解读形式;组建解读队伍;加强组织培训和强化督促指导,将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纳入到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中,不断提高政策性文件起草、审核、发布、解读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我市加强政务舆情的收集与处置,对重要会议、重大事件的政策解读和社会热点、紧急突发事件能够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正面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积极稳妥回应群众关切。特别是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电信诈骗案件,密切关注,及时介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微信短信推送、致群众公开信等形式,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避免群众受到损失。二是紧密围绕市委、政府重要会议内容、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我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2场,其中涉及“两会”、3.15消费维权、打击新型电信犯罪、信用体系建设“红黑名单”、环境保护、禁毒工作、黄河明珠·乌海书法艺术节、2017乌海(国际)户外节新闻发布会等重大政策、活动信息发布16场。在此期间,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属媒体及时对以上内容进行了报道,并安排在报纸重要版面、广播电视重要时段、新闻网站显要位置播发。三是加强公众互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和交流互动专栏、在线访谈栏目等,邀请市直部门领导、专家学者进行深入解读、解疑释惑。对我市“转作风、敢担当、有作为、促发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等工作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并在网上设置相关“微话题”,邀请市民参与讨论,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行政工作的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舆论氛围。
(五)公众参与情况。为拓宽社情民意收集渠道,方便市民群众办事、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乌海市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以便民服务为切入点,在整合邮箱资源的同时,不断加大常用的政务、事务和公用单位服务、投诉、举报热线整合力度。今年共计整合2部短号码,分别为9月21日正式接入12348法律援助热线;10月12日正式接入12317扶贫热线。截至目前,已累计整合行政、事业单位的21部及公用事业单位16部热线,统一由12345热线平台接听、按职转办、统一答复,基本建成了“集中受理、批转办理、按时反馈、综合评价”的便民、高效的工作机制和畅通、快捷的市民服务工作体系。2017年1-12月,中心共计接听市民电话683621个,通过热线接听、QQ、微信、微社区等渠道累计受理案卷36.43万件,结案率达99.81%。
(六)平台建设情况。目前,乌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已进行了升级改造,可用性良好,网站不存在死链接情况,运行状况良好。网站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普查过程中不存在单项否决项。日常有专人专职维护网站的安全,并由市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专职为自治区门户网站提供内容保障。同时,市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政务公开专栏,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社会监督评议等分栏目,能够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市政府信息网已开通政务微博、微信等即时通讯账号,开通率已达到70%,并通过多渠道向市民发布乌海政务信息。
目前,乌海市人民政府公报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负责编辑工作,公报已出到2017第12期(总第15期)。
(七)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目前已实现了市、区、镇(街道)、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各区均设立一站式政务服务场所和管理机构,三区所有的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将涉及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社会救助、计划生育、住房、法律援助及便民、惠民政策措施等都纳入到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目前,我市共有政务服务中心4个,其中市本级1个,三区各1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54个,其中,海勃湾区24个、乌达区21个、海南区9个,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所需的各类服务。同时,行政审批项目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与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市、区分级管理和信息互联互通的网络体系。审批部门将所有审批事项纳入本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察范围之内,对行政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每一个环节实行网络全程监控。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违规超时行为,通过发送红黄牌的形式予以警示。在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专业服务大厅设立监控摄像头,集中对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作风进行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乌海市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6116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68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284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568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9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105条,全部主动公开,主动公开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修订完善了《乌海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切实做好答复文书标准化、答复程序严格化、答复时限法定化工作。截止目前,我市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件。
2017年,我市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年度内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结一年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自治区要求、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市部分市直部门和区直部门尚未设立专门机构、未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由部门内设的办公室或其他科室等机构承担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且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统性研究,工作水平和公开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重要政策出台时,相关配套解读质量有待提升。
2018年,我市将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公开任务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同时做好信息发布的沟通协调。
二是多渠道、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督促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办事大厅、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共场所电子信息屏、宣传材料等,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满足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继续利用新闻发布会、网络、广播电视、电子档案等重要平台,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督促协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邀请部门主要负责人、专家学者、新闻媒体,通过撰写文章、接受访谈、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主动引导舆论。
四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制度,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
五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和考核。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2017年度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2018年3月5日
附件
2017年度乌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乌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570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3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284 |
3 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8 |
4 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91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0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3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24 |
4.微博微信回应件数 |
次 |
185 |
5.其他方式回应数 |
次 |
37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的 |
件 |
0 |
涉及个人秘密的 |
件 |
0 |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37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0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0 |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6 |
(三)接受培训人数 |
人次 |
830 |
九、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情况 |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网站是否具备网上办事能力 |
是/否 |
是 |
(二)网上办理事项内容 |
|
生育收养 户籍身份 婚姻家庭 教育培训 文化娱乐 医疗卫生 租房住房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纳税服务 职业资格 证件办理 交通旅游 出境入境 民族宗教 公用事业 离休退休 殡葬服务 公共团体 车辆驾驶 |
(三)是否与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联网 |
是/否 |
是 |
(四)是否与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
是/否 |
否 |
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
|
|
(一)盟市本级有行政审批项目 |
个 |
124 |
其中:行政许可项目 |
个 |
124 |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个 |
0 |
(二)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项目 |
个 |
124 |
其中:行政许可项目 |
个 |
124 |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
个 |
0 |
(三)盟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否与公共交易资源交易中心合署办公 |
是/否 |
否 |
(四)盟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否建立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
是/否 |
是 |
(五)旗县(市、区)已建成政务服务中心(注明具体旗县) |
个 |
3个(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 |
(六)旗县(市、区)在建成政务服务中心(注明具体旗县) |
个 |
0 |
(七)旗县(市、区)未建成政务服务中心(注明具体旗县) |
个 |
0 |
(八)旗县(市、区)已配备电子监察系统(注明具体旗县) |
个 |
3 |
(九)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 |
个 |
20 |
其中:已建成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
个 |
20 |
(十)嘎查村 |
个 |
54 |
其中:已建成便民代办点 |
个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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