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
2、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3、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督查和保密等工作;
4、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领导批件;
5、负责信访工作;
6、承办纪检、监察工作;
7、负责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负责局系统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工作;
9、负责局系统工、青、妇及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11、负责全市环保系统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2、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行政表彰和评比先进工作;
13、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全市环保宣教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4、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培训工作;
15、负责全市环保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
16、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激励机制,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7、负责编辑、出版环保宣教材料、简报,组织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电话:0473-2022479 202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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