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海管理局简介
1995年4月乌海市政府以乌机边委[1995]41号文批准建立了西鄂尔多斯自然保护区乌海管理局,正科级,编制9人。1997年12月,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2000年12月更名为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海管理局,级别仍为正科级,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内设办公室、业务室、巡护队、生态监察大队(挂靠市环境监察大队)四个职能科室,编制9人,其中管理人员5名,科技人员4名,大专以上学历8人,平均年龄35岁。
本单位设置三个室(队):即办公室, 巡护队和业务技术室。
一、办公室职责(3人)
主任:杨永贵
1、负责制定、上报、下达本局全年各项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本局全年工作的总结,并上报。
3、负责编制和修订本局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打印、收发和存档。财务财产管理、人事劳资、车辆调配、维修、物资采购计划和管理,职工福利计划、发放,图书资料管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工会工作、环境卫生、公务接待等等。
5、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技术工人等级的申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职工年终考核工作。
7、协调和配合各室(队)之间的工作。
8、负责保管、使用单位公章、介绍信及其它重要证件。
二、巡护队职责(2人)
队长:张强
1、负责制订保护区巡护和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保护区日常巡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保护区生态破坏等情况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征收生态补偿费,包括测量、核算、追缴等工作。
5、负责接待保护区内来访、参观和考察人员的接待工作。
6、负责保护区内基本情况的普查(调查)工作。
7、协助业务室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8、协助业务技术室做好科研、监测工作。
三、业务技术室职责(2人)
主任:张平
1、负责制定业务技术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和修订保护区的总体规划。
3、负责编制和修订保护区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
4、负责保护区生态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保护区科研项目的计划、选题、实施和论证等工作。
6、负责保护区业务技术方面的报表和报告的编报工作。
7、负责保护区宣传和教育工作
8、协助办公室和巡护队完成有关方面的工作。
9、负责配合科研院所在保护区的科研、教学工作。
办公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东街市环保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2023542 2024012
电子信箱:whs_yyg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