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环境保护“十五”规划

    第一章  总论

    乌海市环境保护“十五”规划是进入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改善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进一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体现,也是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 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九五”环保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十五”时期乌海市环境保护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构筑地方特色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依靠增长方式转变和科学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环境监督和依法保护环境,全面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规划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2、《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九五” 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

    3、《内蒙环保局(内环[1999]40号)关于部署全区环境保护“十五”规划工作的通知》。

    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五”规划和2015年长远目标纲要》编制技术大纲。

    5、《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五”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6、乌海市计委、环保局(乌海计字 [1999] 第190号)关于印发《乌海市环境保护“十五”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7、乌海市环保局(乌环局发[1999]第77号)关于编制《乌海市环境保护“十五”规划》的通知。

    第二节 规划编制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根据不同的环境功能区、 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治理,加强体现总量控制,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规划实施体系。

    2、 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并重,全面实行“三区”生态保护战略。

    3、工业污染控制与节约资源、结构调整、技术改造紧密结合,实行污染源全过程控制,建立工业清洁生产体系。

    4、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十五”环境保护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要符合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规划目标要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5、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要符合实际,要与“九五”环境保护计划相衔接,并有所发展和创新。

    6、切实把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面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三节 规划总任务及规划期限

    规划总任务是: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治理,重点实施城市二氧化硫控制区及黄河流域乌海段污染防治规划;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完成绿色工程规划;实施“三区”生态保护目标管理,搞好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实行污染源全过程控制,建立工业清洁生产体系;加强环保部门自身能力建设,逐步加强环保管理工作体系。

    规划期限是:规划现状基准年1998年;

                规划预测基准年2000年。

    “十五”计划期限为2001-2005年,长远目标纲要规划期限为2000年-2015年。

    规划工作程序,详见附图。

    第四节“十五”环境保护目标和计划指标

    总目标:

    到2005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0亿元 ,年均增长13%;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5万元;财政收入达到7亿元,主要产品产量比2000年平均增加10%以上。根据上述目标,我市2000年-2015年环境保护分阶段目标是:2000年,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达到国家行业排放标准。到2005年,城市三区建成区空气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达到三级标准。流经我市的黄河地表水质量基本达到三类标准。

    到2015年,全市环境污染问题全面得到控制,主要污染物已全面实行总量控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流经我市的黄河水全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初步实现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指标的要求。

    一、总量指标

    1、大气宏观控制指标

    2000年,烟尘排放总量控制在4.3万吨,二氧化硫控制在6.7万吨,工业粉尘控制在4.5万吨;到2005年,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排放总量控制在4.6万吨左右;工业粉尘控制在4万吨左右;二氧化硫控制在6.0万吨左右。

    2、水污染宏观控制指标

    2000年,工业废水排放量预计1791万吨,COD排放总量控制到2686吨,到2005年,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4500万吨左右,废水中COD控制到4050吨;2000年,生活废水预计排放1871万吨,COD排放6774吨;到2005年,生活废水排放量增加到2848万吨,COD排放量控制到4988吨,同期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30%;万元产值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到90吨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0%。

    3、固体废弃物宏观控制指标

    到2005年,工业固废年排放量要少于25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4%,综合利用量196.02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量达到33.06万吨,处置率5.7%;有害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主要工业固废: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化工渣的综合利用率及处置率达到8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

    4、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到2000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比例9% ,林木覆盖率达到16%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4万公顷。农业生态示范区3个。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标

     1、环境质量指标

    (1) 到2005年,大气总量悬浮微粒年日均值达到0.3mg/Nm3(城市建成区)。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达到0.10mg/Nm3 (城市建成区)。

    (2)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80%,城市地面水COD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

    (3)噪声控制指标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0dB(A)以内;区域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达50%以上。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A)以内。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标

    (1)城市气化率达到50%以上;

    (2)民用型煤量5万吨;工业型煤量达到5万吨;

    (3)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50万m2,集中供热率达到35%;

    (4)城市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55.6%,建成面积30km2

    (5)工艺废气排放量控制到330亿立米;

    (6)汽车尾气达标率60%;

    (7)城市污水年处理量2640万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30%;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二个,污水日处理量8万吨;

    (8)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量263万吨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置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无害化处理率

    (9)城市绿化

    新增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170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4.5m2

(10) 城市生物圈建设:城市周围20km范围内植被覆盖率40%。

 

 

乌海市“十五”及“2015年环境规划指标体系

        

1998

2000

2005

2015

环境质量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指标

TSP(年日均值,mg/L

0.594

0.450

0.300

0.200

SO2(年日均值,mg/L)

0.210

0.200

0.100

0.060

NOX(年日均值,mg/L)

0.034

0.040

0.040

0.050

水环境质量指标

黄河

CODcr(mg/L)

28.870

25.000

20.000

20.000

石油类(mg/L)

0.396

0.300

0.050

0.050

氨氮(mg/L)

0.627

0.600

0.500

0.500

总汞(mg/L)

0.00025

增加值不超过现状水平

饮用水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65.000

70.000

80.000

90.000

噪声环境质量指标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4.300

55.000

55.000

55.000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68.590

70.000

70.000

70.000

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1998

2000

2005

2015

大气污染源

粉尘(千吨/年)

86.82

45.00

40.00

36.00

二氧化硫(千吨/年)

78.220

67.00

60.00

54.00

烟尘(千吨/年)

69.680

43.00

46.00

41.40

废水

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年)

1924.09

1790.73

4500.00

4050.0

工业CODcr  (/年)

3412.00

2686.09

4050.00

4050.0

石油类     (吨/年)

170.67

35.00

110.00

100.00

氰化物      (/年)

12.34

0.30

5.0

5.00

         (/年)

0.00

0.04

0.3

0.30

          (/年)

0.04

0.04

0.04

0.0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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