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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巴音陶亥镇雀尔沟村污染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7年5月8日市环保局收到市政府的批办单,立即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海南区环保局于2007年5月16日对巴音陶亥镇雀尔沟村的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一、雀尔沟村污染问题的基本情况
雀尔沟村位于拉僧庙南5公里,占地面积8平方公里,现有居民136户,耕地范围是从浮桥北300米到雀尔沟工业园区北300米,共有面积1100亩,占全村面积的80%。目前,主要以种植玉米、小麦、蔬菜为主。根据居民反映,对该村造成的污染主要是雀尔沟工业园区的8家洗煤厂和1家泡花碱厂产生的煤粉尘污染;石嘴山电厂造成的粉尘污染;拉僧庙化工厂排放的蒸氨废液造成的水污染。
二、调查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市环境监察支队与海南区环保局对周边的洗煤厂和泡花碱厂以及拉僧庙化工厂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发现大部分洗煤厂由于煤源的问题现在停产,只有少数几家企业处于半生产状态,煤粉尘主要来源于各洗煤厂的堆煤厂,由于这些堆煤厂没有任何防尘措施,所以对雀尔沟村的部分土地造成了一定污染;石嘴山电厂位于雀尔沟村的西侧,由于当地经常刮西北风,因此该厂排放的粉尘对雀尔沟村造成了大面积的粉尘污染;化工厂在纯碱生产中产生的蒸氨废液在2006年就已建成10万平方米的日晒池,并采取了防渗、防陋措施,所产生的废液全部处置,不存在外排,目前没有对雀尔沟村造成任何水污染。
三、处理措施
1、关于雀尔沟村周边的洗煤厂和泡花碱厂的污染问题,市环保局将责成海南区环保局对存在污染的洗煤厂下达限期整改,要求这些企业对堆煤厂采取防护、降尘措施,减少二次扬尘;对泡花碱要求改变生产原料,把污染降到最小。
2、关于石嘴山电厂的粉尘污染,由于该污染属于跨区污染,市环保局将具体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由上级部门与石嘴山有关部门商讨解决。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
签发人:甄波
联系人: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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