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海市“十三五”教育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10日

  乌海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加快推进全市教育现代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乌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全力培育有地区影响力的西部区域中心教育强市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教育系统加快落实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教育服务社会水平稳步提高。

  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优先保障教育法定增长。2011—2015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共计51.18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实施教育惠民政策。实现了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十二年免费教育。建立起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高中阶段教育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等资助体系,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2011—2015年,根据棚户区、矿区、库区居民向城区搬迁,矿区、库区生源大量减少的现状,继续优化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市撤并小学4所,新建完全小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北师大乌海附校成立高中部。

  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教育信息化应用环境建设得到极大改善,建成覆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全千兆教育城域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入互联网率达到100%,90%的中小学建成了校园网。全市中小学85%的教学班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其中31所中小学实现班班通全覆盖。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专任教师基本掌握常规课件制作方法,82%的专任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开展常态化教学,部分学校和教研部门通过“同频互动课堂”开展远程教学和教研活动。

  大力普及学前教育。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5%,比2011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基本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完善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和扶持力度,公办园与民办园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格局已初步形成。逐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总量,全市有4所自治区示范园,7所市级示范园。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市区两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市义务学校办学条件实现标准化,学校从布局规划、经费投入和办学条件等方面,已实现了基本均衡,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就近入学”的问题,校际间办学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全面规范小学、初中招生,大力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消除了择校、择班和大班模问题。

  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11年的85.5%提高到2015年的94%,基本普及了高中阶段教育。加快优质高中建设,引导普通高中通过推进课程改革、评价制度改革和招生制度改革走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的道路,形成了一批特色品牌课程。推进学生评价制度改革,学生成长记录在全市高中推开。大力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高中特长生实行学校自主招生。继市一中之后,市十中建成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取消高中阶段择校生,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不断实现新突破,全市本科升学率由2011年的54.2%提高到2015年的68.6%,提高了14.4个百分点。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通过优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基本形成以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和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为核心的高、中等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发展规模、专业设置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2011年,市职业技术学校进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行列,2013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进入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坚持从经费投入、队伍建设、政策优惠等方面对民族教育予以倾斜,投入资金2420万元新建蒙古族中学综合生活楼和教学楼,民族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2012年,市蒙古族中学开办蒙语授课幼儿园,建立起从幼儿园到高中蒙语授课十五年一贯制的民族教育体系。市政府设立每年50万元的民族教育专项发展资金,扶持民族教育的发展。

  加快特殊教育发展。组织实施乌海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设立60万元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达到较高的配备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每生每年6000元。三区均建成了特教资源教室,随班就读教学质量大幅提高。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为94%。

  (二)发展环境。

  乌海教育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教育布局结构还不尽合理,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相对不足。中小学校自主发展、创新发展的意识能力还需激发,教育教学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大力度,教师引进、管理、评价、激励等机制有待健全。教育发展的动力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

  党的十九大对教育工作提出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培养大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更加优质、公平、多样教育的需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理念、内容、方式、体制机制等全方位变革,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乌海教育继续坚持“促进公平、提升质量、内涵发展”的核心价值追求,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大的人才支撑,为每个学生的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任务,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教育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教育改革为根本动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构建教育依法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努力办好公平普惠、优质多样、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把乌海市打造为自治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基本原则。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突出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更加注重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推进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

  坚持育人为本。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生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强顶层设计与基层积极探索有机结合,激发教育发展活力。扩大教育开放,统筹利用市内外教育资源,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

  坚持依法治教。大力推行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更加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

  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的首要任务,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五)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持续提升,教育公平得到切实保障,优质教育资源丰富多样,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盼。

  教育结构不断优化。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更加优化,布局更加合理,形成更加适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提升学前教育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职普结构更加合理。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显著增强。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师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教育信息化实现新突破,学习的便捷性和灵活性明显增强。

  教育公平充分保障。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开展精准扶贫,建成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校际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接受更好教育。

  教育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日臻完善,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机制形成,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

  二、全面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

  (一)进一步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加大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力度,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等方式,扩充公办幼儿园资源。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市再新建6所幼儿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着力解决主城区幼儿园短缺、分布不均衡的问题,重点解决优质园总量不足、择园的问题。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管理和引导。鼓励各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租金、培训教师和合作办园等方式,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落实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和正常运转。按自治区标准制定全市公办园编制标准,完善编制核定等具体办法,按照机构编制分级管理原则,落实幼儿园每班“两教一保”要求。大力推进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升学前教育教师、保育员素质。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和幼儿园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准入、安全、师资、收费、卫生保健及质量等方面的日常指导和监管,依法取缔无证幼儿园。

  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加强科学保教宣传,办好幼儿园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规范保教管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推广科学保教模式,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重视习惯养成教育,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继续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四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实现县域校际优质资源均衡配置。落实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和阳光分班等政策,形成较为稳定、持续的公平入学政策,入学政策提前向社会公示。继续实施统分招相结合的中考招生政策,促进生源均衡。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均衡。

  统筹规划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根据城镇化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等因素,以区为基础统筹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老旧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城镇新建小区配建学校实行“交钥匙”工程。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

  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各项教育工程,加快新建、改扩建教室、宿舍、食堂、浴室,改善取暖、住宿、餐饮、清洁卫生条件,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全面实现标准化。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实行动态调整,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民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合理控制班额。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通过合理分配生源、控制择校等措施控制大班额现象,巩固现有规范办学成果。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消除超班额工作台账,对超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到2020年,全市全面消除超班额现象。

  巩固提高普及水平。全面落实政府、学校和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依托全区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农区重点学段以及流动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落实学校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三)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

  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建设,加大普通高中投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设现代化学校。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构建多层次、可选择、有特色适应新高考改革和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适应高考制度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和差异需求。倡导合作探究式学习,倡导任务驱动学习,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大力推进生涯规划,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探索高中阶段职普融合校。

  (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与各类教育沟通衔接,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实施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实施“3+2”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行“3+2”五年制应用本科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发展,实施在普通高中增设职业班的办法,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合作办学,深化产教融合发展,完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开展现代学徒制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建设。

  (五)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示范专业点。继续实施高校质量工程。完善专业建设评价系统,构建科学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强化实践性教学,加快乌海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工作。在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试点院校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与内蒙古工业大学合作试办应用型本科职业教育。

  (六)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

  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统筹各项教育工程向民族教育倾斜,提高乌海市蒙古族中学办学水平。建设蒙古族幼儿园,积极发展各阶段民族教育。继续推进民族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加强双语教育。深化双语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学生双语水平,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质量。加大蒙汉双语授课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力度。

  (七)办好特殊教育。

  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推动实施“乌海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覆盖面。扩大随班就读规模,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作用,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对义务教育阶段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在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5名以上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到2020年,在学生较为集中的主城区再建1-2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八)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逐步建立非营利性、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差别化扶持和规范管理政策体系。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发展的渠道和范围,建立更加透明的教育行业准入标准,强化监测监管,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举办学校和教育机构,提供多样化教育产品和服务。推动民办学校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收费制度、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财务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秩序,防范民办学校办学风险。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师生合法权益,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拓宽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渠道。

  (九)大力发展继续教育。

  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制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沟通衔接机制。形成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同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终身教育载体建设。明确各类高中职院校发展继续教育的职责任务、考核标准,推动高中职院校进一步开放办学,面向城乡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服务。健全职业教育培训网络,鼓励职业院校为进城定居农民工、现代产业工人、下岗再就业和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依托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电大与成人教育中心成立乌海城乡社区大学,并以此为龙头,逐步建立各区、乡镇办事处社区学习中心,形成二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工作,同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参与社区教育。推进老年教育机构逐步纳入地方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学习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大学建设,有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三、优先保障教育公平

  (一)实施精准教育扶贫。

  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对接农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提高教育扶贫精准度,以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者基本技术技能为抓手,促进教育扶智、技能立业、就业脱贫、创业致富。完善贫困学生及其贫困家庭的就学就业资助服务体系,保障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顺利就业。

  夯实教育脱贫根基。统筹实施各项教育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加快提升发展水平,实现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实施优秀退休教师对口返聘到乡村学校支教计划及招聘“特岗教师”、“免费师范生”等举措,提升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整体素质。

  提升贫困学生脱贫能力。切实做好贫困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工作,开展“一对一”帮扶,提高其求职技能和择业能力。教育引导贫困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鼓励支持贫困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重视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压力的心理疏导,鼓励、支持其积极面对、勇敢选择,尽快实现就业。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职业学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让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

  (二)完善学生资助政策。

  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大力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实现资源共享,确保应助尽助。逐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双语授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全面减免保教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的政策。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各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

  (三)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

  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按照“两为主”的原则,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实现免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列入当年招生计划,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招生办法、程序和要求,并通过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区学生实行统一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社区。

  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建立留守儿童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准确把握留守儿童情况。加强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重点加强对无人监护和双亲在外留守儿童的关心、照顾和救助。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督促外出务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做好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四、重点推进五项工程

  (一)立德树人工程。

  全面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全面构建大中小学“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贯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围绕核心素养开发德育课程体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等,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健全人格。完善德育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评价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德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德育校本课程建设,提高德育队伍专业化水平。拓展社会实践基地,提升校外教育基地的功能和质量,培养学生勤于实践的能力。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争创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文明校园。开展德育“十百千”工程,推进“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和“读书节”活动,着力打造书法和传统文化教育特色。

  着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把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大力推进对国旗、国徽、国歌的礼仪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强化“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筑牢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增强中华民族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将法治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和公共安全常识,培养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公共安全素养。定期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教育。开好中小学劳动课及实践活动课,强化高中阶段实践教学。加大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把青少年学生的社会实践做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构建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定期开展校园科技周活动,充分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科普教育基地等各类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激发学生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强化对学生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工程。

  贯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围绕核心素养开发课程体系,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提升学生体育素养。坚持健康第一宗旨,实施“两节双提高”工程,完善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体系,配齐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改革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体系,因地制宜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保证学生在校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推进校园足球等体育活动,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技能、运动习惯,让每位学生基本掌握1-2项运动技能。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积极参与的学校运动风险保障机制。

  提升学生健康水平。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逐步取消旱厕。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和饮食安全管理力度,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主动防病意识。强化教育与引导,防控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与道德养成、人格塑造的相互融入。

  提升学生艺术素养。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美育教育提升工程,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开齐开足开好艺术课程,加强美育综合改革,开展学校美育第二课堂教育活动,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局面,促进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形成一项以上美育特长和爱好。积极引导学生阅读欣赏中外艺术经典,推动高雅艺术、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将国防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丰富学校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内容。继续推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军营开放日、军事夏令营等平台作用,提高国防教育效果。加强高等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提升学生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三)环境育人工程。

  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改造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加强矛盾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确保学校食品、人身、设施和活动安全。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化解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

  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繁荣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汉语方言文化。实施农村牧区推普攻坚工程,加快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率。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实施学校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程,深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全面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明确家庭教育责任,强化家长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引导父母做好学生第一任老师。

  (四)智慧教育工程。

  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应用环境建设,高水平的完成“三通”建设。实施“校园网络提速扩容工程”,到2020年,高标准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有线和无线网络全覆盖。大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建成支撑教学、学习、科研和管理的数字化环境。推动多媒体教学平台、移动学习终端等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进班级。建成全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学生及家长提供丰富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较完善的教育管理服务体系。

  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打造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动,鼓励教师认真研究和探索,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促进各学科教学内容和模式的改革,使我市教师整体的信息化应用水平达到自治区前列。

  积极开展“同频互动课堂”、“名师直播课堂”等网络环境教学应用模式的实践,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

  加强教育管理应用平台建设,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行为分析、管理决策支持、在线监测与评价、互动课堂等教育应用系统,有效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问责机制。

  (五)教师队伍提升工程。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若干意见,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考核评价长效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和各类评优奖励中实行一票否决制,逐步建立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加强师德教育,创新教育方法,将教师思想政治、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制、心理健康、民族团结等教育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建立和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教师、名师和师德标兵,提升教师职业崇高感和荣誉感。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及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和学术行为。

  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改进教师培养机制、模式、课程,探索建立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完善“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动“万名教师健康工程”,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全面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着力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强化教师校长培训。实施新一周期教师校长全员培训,落实中小学教师校长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建立培训学分与教师管理结合机制。加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培训计划,构建以校本研修为基础的“国培、自治区培、市培、区培、校培”五级研修体系。开展教师信息化教育教学培训,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面开展依法治教和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提升校长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现代化教育治理意识和能力素养。根据我市校长、教师队伍实际,开展特色多样的培训。加强骨干教师梯队建设。开展名师评选工作,对名师实施动态管理,采用任期制,鼓励教学名师、骨干教师交流讲学,发挥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造就一大批高水平教学人才。

  吸引一流人才从教。积极落实“人才引进”计划,开展中小学“名、优、特”教师引进,完善免费师范生制度体系,畅通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从教通道,采用更加符合学校需求的教师招聘形式,吸引优秀毕业生从教。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学校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充分结合学校特点,遵循领导人员成长规律,选拔任用讲政治、懂教育、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优秀人才担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加强领导人员培养教育和后备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批知名的校长和教育家。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国家免费师范生计划和自治区“免费定向培养师资计划”,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政策。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推进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调整使用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优化教师合理配置。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建立健全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学校师资调派、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奖惩及校长培养、选拔、任免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区管校聘”管理体制,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有序推进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解决好“高职低聘”教师的职称兑现工作。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有效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和完善全区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管理服务功能,提升教师管理服务水平。

  五、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和措施,进一步缓解择校问题。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为主”政策措施,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推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统筹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计划。推进高考制度综合改革,2018年启动实施基于高考制度改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不分文理科。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

  (二)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全面落实“一校一章程”,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办法,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依规办学、依章治校。完善公办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拓展师生参与学校民主治理的渠道和途径,建立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政策应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讨论、民主决策制度。

  (三)建立科学的学生评价制度体系。

  全面改进学生评价体系,注重考查学生适应社会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能力,防止单纯以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明确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把学生的品德、学业、身心发展水平和兴趣特长养成作为学生评价的主要内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健康成长。

  构建科学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以受教育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坚持客观导向、多元评价,建立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制。强化实习实训环节的评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以及分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体系、骨干力量、党建责任制、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等制度。推进民办学校和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以加强基层党建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

  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督查、考核工作,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完善党务、政务和校务公开制度,将法制教育、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制度化,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强化党内监督,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加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加强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加强教育宣传,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推进依法治教。

  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依法纠正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学校、学生、教师和举办者的权益,保障教育法律和政策有效实施。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完善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工作。

  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完善督学资格准入、持证履职、聘任考核、聘期管理等制度。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创建活动。完善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建立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制度,鼓励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引参与督导评估,继续推行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和结果公示公告制度。进一步健全督导制度,充分发挥督导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作用。

  (三)完善教育投入机制。

  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牧区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

  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建立健全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逐步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或生均拨款标准;建立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告制度。

  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力度。认真落实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级各类教育财务风险。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内部审计,规范单位内部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管体系。加强教育经费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加大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强化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将贯彻落实《乌海市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情况以及教育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动态监测分析,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跟踪监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强化规划实施的指导性、约束性。广泛宣传和解读规划,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发展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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