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乌海政办发〔2023〕24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7日 字体大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乌海政办发202324号文件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2324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有关事宜由乌海市司法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0263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
打印

上一条:

下一条:

网站地图|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乌海市大数据中心 维护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市行政中心 邮编:016000
蒙公网安备:15030202000006蒙ICP备0500080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3000001
网站有害信息举报及维护电话:0473-3998316,邮箱:zwgkj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