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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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行政权责清单
事项编码 待定
事项名称 对直销企业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部门 商务局
设定依据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第四十二条直销企业违反规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办理基本流程
备注
部门: 权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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